造成粉碎性骨折

王朝养生·作者佚名  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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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邀原告见原告丈夫,在被告与原告丈夫拉扯中,造成原告腿部粉碎性骨折(无目击证人看到是哪方造成的),被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在被告与原告丈夫拉扯中,造成原告腿部粉碎性骨折,虽然无目击证人看到是哪方造成的,且原告在做笔录时,承认被告并未打她,但毕竟原告受伤系被告邀原告见原告丈夫过程中导致,需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

建议与原告协商处理为为宜。

按照你的描述,当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最低也是50%的责任,还有就是原告的丈夫是主要目击证人,他的供词在判断是应该承担多少责任的问题上站有很大的比例。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这是很明显的,应该由被告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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