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现年76岁,退休,过去的房管局的工人。现在经常住院。想询问有关报销问题。今年住了3次院。花了近6万。现在还在医院。不知道报销是否有年度限制?如果等明年1月出院,明年的医药费报销可能成问题。今年的又不能报销。请大家速解答!谢谢!还有几天时间--急!!!!
我不知道医疗费报销的年度限制问题,如果没有人能真正的回答清楚,我建议你先办理出院(人不一定真走),结算完医疗费,拿去报销,然后再办理入院,再入院的医疗费明年报销。
4.1医保人员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4.1.1报销方式
①可直接到所在单位报销经办岗(一般设在人力资源部或后勤部门)递交所需报销材料;
②工作地点长期在外地的员工(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者)可按单位要求将相关文件通过快递或挂号信形式,邮寄至所在单位报销经办岗。
4.1.2申报医保费规范
4.1.2.1门(急)诊大额及门诊特殊病
①医保手册(蓝本)首页复印件
②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
③处方、费用清单、检查化验报告
【注意】门诊特殊病所有票据均须加盖医疗保险章,急诊费用报销须要出具医院开具的急诊诊断证明。
附:门(急)诊大额报销注意事项
①处方配药:就诊医院处方只能在该医院药房或到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药房配取, 无外配处方(即没有医院加盖外购章或门诊办公室章的专用处方的处方)或自行购药,一律不予报销。
②药量限制:与《北京市基本医疗规定》所涉及的标准一致,即急性病开具 3 日药量,门诊 7 日药量,慢性病开具 14 日药量。
③同日同种疾病一次就诊。
4.1.2.2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
住院职工出院时,个人与医院直接结帐,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出院后,将收据、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交到单位,由单位送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①医保手册(蓝本)首页复印件
②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
③住院费用总明细、出院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医保章)
④因外伤住院的,另需书面情况说明
(注:这是因为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的外伤不予报销,证明需本人签字,单位证明)
【注意】留存尽可能详细的材料备查。就诊医院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的处方底方(处方的病因及诊断栏有详细说明)和门诊病历复印件;检查、治疗证明原件、各种检查报告等与赔付有关的资料。
外伤住院必须要单位开具不是因为打架斗殴造成外伤的证明才能报销。
附:住院报销注意事项
①按照北京市相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在员工出院结算时由医院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由医院提供明细并直接向医保中心结算);剩下的超过一定数量还可参加大额互助医疗报销。如有职工全额垫付的,也是将所有收据收齐后到所在企业报销经办岗申报。
②出院带药:允许与入院诊断有关且不超过7 日用量的带药。
4.1.3票据粘贴规范
4.1.3.1 鱼鳞式票据粘贴法
(1)以每张收据为单位,将对应的费用清单、处方、检查化验报告整理为一组;
(2)将每组票据按照时间顺序先后自上至下(或自左至右)鱼鳞式(间隔0.5厘米)粘贴于A4纸上;
(3)将所有挂号费粘贴于票据最上方;
(4)对全部挂号费及收据按照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右下角。
【注意】为了方便装订,请使用胶水粘贴,严禁使用大头针、订书针;粘贴票据时,不要遮盖姓名、年龄、性别、时间、临床诊断等审核相关信息。
4.1.3.2 “报销单元”的概念
“报销单元”简单说来就是同一次治疗发生的几种单据为一个单元,要把一个单元票据粘贴在一起,便于报销审核。如:
“专用收据+处方底方+药品明细”
“定点药店发票+外购处方+药品明细”
“专用收据+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留观单据+急诊留观证明”
4.1.3.3 “发药清单”的概念
“发药清单”指机打发药清单或进行手工逐项划价,能够配合与之相符的处方底方说明治疗用药情况,并且能够为审核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药品费用情况。
有些医疗单位将发药清单或治疗明细打印在专用收据的右侧副联。请务必妥善保管,完整报送审核。
4.1.4报销申报时间
医疗保险中心规定的一个年度指自然年,即到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门急诊费用:一年内累计超过起付线(退休职工1300元、在职职工2000元)以上的给予报销。所以,一般是等到年终累计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住院有结算周期限制,可以每次住院后及时申报。
4.1医保人员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4.1.1报销方式
①可直接到所在单位报销经办岗(一般设在人力资源部或后勤部门)递交所需报销材料;
②工作地点长期在外地的员工(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者)可按单位要求将相关文件通过快递或挂号信形式,邮寄至所在单位报销经办岗。
4.1.2申报医保费规范
4.1.2.1门(急)诊大额及门诊特殊病
①医保手册(蓝本)首页复印件
②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
③处方、费用清单、检查化验报告
【注意】门诊特殊病所有票据均须加盖医疗保险章,急诊费用报销须要出具医院开具的急诊诊断证明。
附:门(急)诊大额报销注意事项
①处方配药:就诊医院处方只能在该医院药房或到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药房配取, 无外配处方(即没有医院加盖外购章或门诊办公室章的专用处方的处方)或自行购药,一律不予报销。
②药量限制:与《北京市基本医疗规定》所涉及的标准一致,即急性病开具 3 日药量,门诊 7 日药量,慢性病开具 14 日药量。
③同日同种疾病一次就诊。
4.1.2.2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
住院职工出院时,个人与医院直接结帐,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出院后,将收据、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交到单位,由单位送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①医保手册(蓝本)首页复印件
②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
③住院费用总明细、出院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医保章)
④因外伤住院的,另需书面情况说明
(注:这是因为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的外伤不予报销,证明需本人签字,单位证明)
【注意】留存尽可能详细的材料备查。就诊医院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的处方底方(处方的病因及诊断栏有详细说明)和门诊病历复印件;检查、治疗证明原件、各种检查报告等与赔付有关的资料。
外伤住院必须要单位开具不是因为打架斗殴造成外伤的证明才能报销。
附:住院报销注意事项
①按照北京市相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在员工出院结算时由医院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由医院提供明细并直接向医保中心结算);剩下的超过一定数量还可参加大额互助医疗报销。如有职工全额垫付的,也是将所有收据收齐后到所在企业报销经办岗申报。
②出院带药:允许与入院诊断有关且不超过7 日用量的带药。
4.1.3票据粘贴规范
4.1.3.1 鱼鳞式票据粘贴法
(1)以每张收据为单位,将对应的费用清单、处方、检查化验报告整理为一组;
(2)将每组票据按照时间顺序先后自上至下(或自左至右)鱼鳞式(间隔0.5厘米)粘贴于A4纸上;
(3)将所有挂号费粘贴于票据最上方;
(4)对全部挂号费及收据按照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右下角。
【注意】为了方便装订,请使用胶水粘贴,严禁使用大头针、订书针;粘贴票据时,不要遮盖姓名、年龄、性别、时间、临床诊断等审核相关信息。
4.1.3.2 “报销单元”的概念
“报销单元”简单说来就是同一次治疗发生的几种单据为一个单元,要把一个单元票据粘贴在一起,便于报销审核。如:
“专用收据+处方底方+药品明细”
“定点药店发票+外购处方+药品明细”
“专用收据+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留观单据+急诊留观证明”
4.1.3.3 “发药清单”的概念
“发药清单”指机打发药清单或进行手工逐项划价,能够配合与之相符的处方底方说明治疗用药情况,并且能够为审核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药品费用情况。
有些医疗单位将发药清单或治疗明细打印在专用收据的右侧副联。请务必妥善保管,完整报送审核。
4.1.4报销申报时间
医疗保险中心规定的一个年度指自然年,即到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门急诊费用:一年内累计超过起付线(退休职工1300元、在职职工2000元)以上的给予报销。所以,一般是等到年终累计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住院有结算周期限制,可以每次住院后及时申报。
你母亲的报销单位还负责么?如果不负责看她的档案放到哪了,就去找哪里报销。或者去你当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所属街道社保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