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我、妻子、儿子),2008年我们在医院抱养一个女婴(美美),随着我岳父岳母的相继去世,我妻子(也是保养的,初中时就知道身世了)性格不知怎的急剧改变,想将女儿送还给她的亲生父母,我一直未同意,因为我们一家三口都很爱美美,但妻子给我讲述她的生活经历和知道是保养后的痛苦心情以及她现在失去父母后的心情,她还怕等美美长大后也有同样痛苦。我很爱我的女儿,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抱养她就是想让她幸福,如果她长大后真像妻子讲的那样,那我们就是罪人了,我该怎么办?求大家帮忙!
养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是绝对的,被抱养的孩子并不是天生就会在新家庭中感到痛苦,而是因为养父母表现种种行为暗示他们,他们不是亲生的,是与亲生骨肉有区别的,这种对父母的心理的揣测,使他们感到被遗弃和痛苦。
很多养父母对孩子是非常好的,但往往不是他们自己描述的那样好,他们口口声声说抱养的孩子和亲生的孩子一样,其实这样说就已经把抱养的孩子和亲生孩子区别开来的了;并且在平时的行为中,这类父母可能还是因为不是亲生孩子而表现出计较和不满,而不像对待亲生孩子那样无条件付出。这一系列细节,尽管父母看来不重要,却被敏感的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长期以来,就会觉得不幸福。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说能不能抱养的问题,而是如何让孩子尽可能多地感受到爱,而尽可能少地不受负面条件影响的问题。如果孩子早熟,了解到有亲生父母并渴望见到他们,养父母可以创造条件让孩子像对待亲戚一样对待他们。如果孩子还不知道,或者还不愿意接受亲生父母,或者条件不成熟孩子的亲生父母还没有接受孩子的打算,就应该尽可能保证让孩子在养父母家庭里有安全感,感到养父母的家还是一个无条件接纳她和爱护她的家。
尊重你妻子的意见吧!毕竟她自己是过来人。其内心的感受比你要清楚。
避免因为好心而伤害到别人,也是一种修养!过分地强调好心其实就是自私的表现!
祝你顺利!
孩子还是个女婴,父母就不要了,八成是父母重男轻女遗弃或者卖孩子挣钱,一个孩子在缺乏爱和责任的家庭里面成长是不会幸福的,把孩子还给这样的父母才是害了孩子,也没必要想孩子未来的痛苦,只要您们能对她比对自己的孩子好一点,好好弥补孩子的遗憾就行了,想必未来她就是知道了真相也一定会了解你们的苦心的,
生身不及养身重 自己心态放平 我堂妹也是抱养的,她很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到现在她已结婚生孩子(她是招的上门女婿),还住在我叔叔家呢。
这事是因人而异的,你抱养的女孩为啥被遗弃是关键!看她生父母的情况而定。有苦衷的,你不能因为你的意愿拆散骨肉亲情,但如果是他们本来就不想要这个女孩,你也没必要把美美推进火炕啊!
另外,注意法律程序上的问题,避免以后有纠纷。到时候,孩子大了,她生父母又愿意要回去,你能不能接受?这些事情,必须考虑好。一担你们为这个事情吵闹,最受苦的就是孩子!!!!
其实让自己的女儿在一个充满关爱的家庭中成长是非常重要的,并不是会因为父母的养女而就这样,关键是你们可以向你的孩子坦白,同时向你的孩子传达这样的信息,虽然你是爸爸妈妈的养女但是爸爸妈妈还是非常爱你的。而且会比亲身女儿更加爱你,但是爱你并不就是纵容你的不良的行为习惯,我们也会对你不良的行为习惯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