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是一个单妈妈,后来经朋友介绍识左男友并有结婚的打算。但由于当年年幼无知犯下了大错,非婚生育,生产时没有在正规医院生产,所以没有出生证明,现在我交清了罚款和做了亲子签定但公安局以我没有出生证明为由不给予我办理小孩入户手续。男方未曾结过婚,年纪不小,他家里催促多次。男友对我的家人百般关心,对我的儿子视如亲子。还替我支付儿子的入户罚款。我不想男友担心,没有将此事告诉他。有的朋友告诉我,先同男方结婚,再处理儿子入户口的事,反正已交罚款,只差公安司登记;有的朋友就说先要办好入户才可以结婚生育,否则,以后还要罚款。有的就说,结婚跟这个孩子入户口没有影响,反正你的男友也没有结过婚没有小孩,他有权要一个孩子,反正办好结婚手续,拿了准生证,再生育孩子入户口就不用罚款。我希望知道的给我更好的意见?
你好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生育间隔不得少于4年,但只照顾一次。 详情请咨询当地的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