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药有七情,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如人参、甘草、黄耆、知母之类;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恶者,夺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两不相合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
注解:相恶者,夺我之能也:就是说两种药在一起,其中一种会影响到另一种的药性的发挥。。相畏和相恶基本差不多。就是说会受到对方的制约。两者之间区别在于,举例:以我为君,以它为臣。君药的药性功能被臣药减轻了。而后者是,君药的药性被臣药制约了,不能正常发挥了。
相反:是说两种药物在一起会产生不利的变化或有不利的影响。其中包括化学变化,中毒等,可是在实际应用中,经过多年的实践,并不是都这样的。有很多药物在一起应用还会有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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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十八反,十九畏。原文。
《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十八反歌: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如下:十八反:
甘草反:海藻、大戟、莞花、甘遂;
乌头(包括黑、白附子、川乌、草乌)反:半夏(清半夏、法半夏)、瓜蒌(瓜蒌皮、瓜蒌子、)贝母(川贝、浙贝、象呗)、白蔹、白芨;
藜芦反:人参、党参、太子参、西洋参、沙参、(南、北)丹参、玄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十九畏歌:“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槛炙膊莫相依。”
如下:
硫黄畏朴硝 。 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畏牵牛子。 丁香畏郁金。 象牙硝畏京三棱。 川乌草乌畏犀角。 人参畏五灵脂。 官桂畏石脂。
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医学网,我在药典里看到哦也不太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