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什么?
这是有关互联网的问题中,最难以回答的一个。
尼葛洛庞帝近日再次访华,唤起了国人对互联网启蒙的记忆,也唤起我再次追问互联网的BEING的欲望。
对于我来说,这个BEING总像一个“极限”,不断逼近,却始终达不到。
从“存在”高度定义互联网,难在哪里?
将Being Digital翻译为“数字化生存”,是一个绝佳的译法。胡泳告诉我,为此他动了许多的心思。他之所以坚持“数字化生存”这个译法,是因为认为“中国从来都比较需要关于生存的讨论”。我理解胡泳的想法,当前我们仍然需要“To be or not to be”式的生存求索。但对于我所求解的“BEING问题”来说,“生”与“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哲学史上讲BEING,都是指“存在”或“有”,是指本原性的存在。
互联网背后有没有本原性的存在呢?这首先就是一个问题。关于“互联网是什么”的一个最简明的答案就是,互联网即INTERNET。这个定义的缺点在于,它定义了鸡蛋(结果),但却排除了鸡(背景和原因)。我们今天谈得热热闹闹的互联网,难道真的就是TCP/IP协议加一堆光纤吗?遗憾的是,大多数头脑简单的经济学家就是这个认识水平。这个答案没有涉及互联网的BEING,没有涉及互联网的所以然。有这种认识的人表现为:他们可能看到网络,但看不到第三次浪潮,更不承认信息社会的存在。
对互联网的BEING参得不透,一旦对其内涵外延追问稍微深一点,就会露出巨大破绽。例如经济学家常常以为:互联网就是扁平化。这个回答不“错”,但更加“不对”。我们不妨验算一下:假设“市场为扁平结构;企业为层级结构”,因为互联网即扁平化,所以互联网将导致企业组织的消失,这个三段论推理是错误的。它只算出了企业组织市场化这一面,漏算了市场组织企业化的另一面,漏算了网络处理外部性的独特组织特征,漏算了社会资本等等BEING。事实上,网络组织是介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第三种组织形态。例如虚拟企业,既具有市场特征,但又不像市场是纯扁平的;又有企业特征,但也不像企业是分层的;而更近于用扁平组织实现分层组织功能。
我对互联网的BEING,在尼葛洛庞帝第一次来华时,受网络文化丛书委派研究(限制在经济范围),曾有一个分支性的猜想:把互联网BEING的经济定义,理解为直接经济。意思是生产与消费的统一。因为当时的实践基础是戴尔,所以直接经济一直被人们误解为取消中间环节的经济(我早期也确有如此表述)。但实际上我的意思远不是如此简单,但我一直也苦于没有更好的表述,传达我心中真实所想。
仅举以上几例说明,“互联网是什么”这个问题,非常不好回答。就象斯芬克斯问“人是什么”一样,不到历史积累到让谜底自然显现,人们很难思考到位。当然不排除许多人自认为自己想清楚了。
互联网的BEING属于“场”这种类型:场是中介所在
在这次尼葛洛庞帝来华前,我聚集几年来的所思所想,再次聚焦这个问题,自觉有了一个稍进一层的发现,在此就教于大方之家:我认为互联网在哲学本体层面对应的,可能是“场”这个概念。
在此之前,我对互联网BEING的理解,更近于物理学波粒二相性中“波”的概念。认为,粒对应的是节点,波对应的是链接。链接就是INTERNET中的那个INTER(在……之间)。与这一思路相通的一串逻辑环节是:技术上的超链接—社会哲学中的主体间性(哈贝马斯概念,相对于现代性中的“主体性”)—经济学的外部性—社会经济学中的社会资本—管理中的流程再造(相对于科学管理中的加强和优化职能)—政策上的信息网络化。但它们不能很好地蕴含创新、知识、信息、体验这些意义。
场的含义,与波不同(虽然有时也被当作一回事)。简单地说,场是中介所在。按任恢忠先生的看法,场是物质体系各要素之间,在相互作用中因传递、交换其物质、能量、信息而产生和形成并所凭藉的一种中间载体和时空处所。场本质上是物质与意识之间的中间态。
场是中间环节的集合
场是中间环节的集合。当我们说直接经济时,实际是说生产与消费作为以波联接,相互分离的粒的状态,向场的状态的转变。在场的状态中,可以说没有中间环节,但一切都中间环节化了,这两者是一个意思。比如信息中介,会弥漫在信息经济的产消之间、甚至之内,它促进了产消融合,从这个意义上是直接化了;但它本身又是中介,又是中间环节。互联网经济中充满了这种中间环节,与产消关系直接化是一致的、不矛盾的。又如,虚拟企业就它以产业价值链和战略生态联盟的形式生存而言,是以一系列中介的链条串联起来的,与市场不同,它更具企业特征;但就它的扁平性特征而言,它又具有市场的特征而与典型的企业不同。这是一种场态,是一种新的组织方式。从产业层面看,新经济中产业聚集形成地区竞争优势,体现出不同于工业化“市场—企业”二分的另外一种业态。这些都体现了场的客观存在。
信息的本质就在于在交换中,提供一种可感知的熵差,从而改变系统的有序化状态。场只不过是信息的信道。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中提出一个著名观点:媒介即是讯息。也就是说,在麦克卢汉看来,未来的信息时代,BEING并不在于中介所联接的两端,而是由中介,也就是信息本身,构成这个世界。这实际就是一种“场”论。
场是生成与消失的转换枢纽
场,被认为是“知识创新的本体论平台”。知识创新在“场”中发生,因为没有场,就不可能有创新。瑞因莫勒和塞农在“知识创新的本体论平台”中,从这个方面讨论了场(BA)的概念。
从物理学角度说,场的本质是辐射与吸收的对立统一。物质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总是通过中间粒子引渡进行。不经过辐射与吸收的相互作用是不存在的。而中间粒子又是通过生成与消失这对矛盾,进行辐射和吸收的传递的。
知识经济中的创新,就是一种在作为中介的场中不断发生的新陈代谢的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知识场的存在,对互联网经济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所谓知识场,是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对流,是公共知识与个人知识的互动,是正式制度安排与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混合。博客就是形成网络智慧的知识场。知识管理,也有助于形成企业中的知识场。
互联网“场”论的意义
场论首先是站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基本关系的高度,对现代化进行反思的结果。通过场论,人们可以辨别出工业化意义上的现代化,与信息化意义上的现代化,在世界观和哲学观上,到底有哪些根本性的差异。
工业化,建立在人与自然、人与人对立的世界观基础上。心物二元对立,是现代性(工业化意义上的现代化)最主要的哲学思想基础。它与场的思想是格格不入的。这一点只要了解了量子力学的历史就不难理解。我们提倡数字化生存时,实质是在对这种传统世界观的哲学基础提出挑战。是在世界观的哲学核心,BEING这个问题上,发出新的声音。可惜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这一层。当我们说互联网将带来社区模式、治理模式、虚拟企业、产业聚集时,都已经是场的推论。
睁开眼睛看世界,是什么意思?我理解,不是说了解国际新闻,而是用国际上最先进的、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世界潮流。中国信息化的可悲之处在于,许多人明明知道世界在变,但拒绝为此改变世界观。企图以传统工业化的不变,应对世界发展的千变万化。这是对后代的不负责。因为历史已经证明,这是落后的根源。
通过新的视角,我们可以把互联网与知识创新,建立在“统一场论”的基础之上。人为地割裂高新科技、信息产业、信息化应用、文化信息与东方传统、统筹发展之间的联系,不利于我们的进步,而统摄现代化中分散的理念,需要站在更高的台阶上。
让我现在概括互联网“是”什么,我可能仍然概括不好,但我希望大家至少相信一点,现有的概括并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