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过:一世显贵之人才懂得如何居住,三世显贵之人才懂得如何饮食。可见饮食这件事是多么莫测高深。
不过,这句话放到广州人身上就有点不灵了。广州人无论富贵贫贱,没有不知味的。一旦遇上美味,则是有食无类。几年前,广州水荫路开了一家潮州菜馆,厅堂简陋,不事装修,门旁因为摆着冰鲜海货,少有一块干爽的地砖。但是这却无妨于它宾客盈门,天天爆满。菜馆门前并排停放着奔驰、宝马、摩托车、自行车和三轮板车,三教九流,热热闹闹,如此参差的社会阶层竟然为了美食混坐一堂,融融乐乐,不分彼此。
步行街上的熟食摊档也围满了扎堆一群的食客,香喷喷的萝卜牛杂,鱼蛋串,牛肉丸串,牛三星,猪红汤……什么阶层都有流口水的权利,打扮入时穿红着绿的女郎,当街拿起一碗一串就奋不顾身(份)地吃起来。
我的朋友从外地来到广州,看到满街都是生猛的食相,非常感慨,这里怎么连老弱妇孺都有一份参与美食的激情!
没有人说得清广东人为什么好吃。如果钱包里的钱不能兼顾衣、食、住、行,广东人就先吃了再说,照顾了嘴巴;上海人先穿,照顾了外表。由此,广东人把赚钱叫作“揾食”,落得一个务实的名声。
一百多年前,曾经有个广州人这样描述一顿“番鬼宴”:大家坐在餐台旁,吞食着一种叫“苏披”(soup)的流质,接着大嚼鱼肉,这些鱼肉是生吃的,生得几乎跟活鱼一样。然后,上来一盘烧得半生不熟的肉,这些肉泡在浓汁里,要用一把剑一样形状的用具把肥肉一片片切下来,放在客人面前……“番鬼”脾气凶残原来是因为他们长期吃着这种粗鄙原始的食物。他们的境况多么可悲,而他们还假装不喜欢我们的食物呢!接着端上来一味吃起来令嗓子火辣辣的东西,我旁边的一位用夷语称为咖喱,用来伴饭吃。对我来说,只有这米饭本身,是唯一合我胃口的东西。之后,是一种绿白色的物质,有一股浓烈气味。他们告诉我,这是一种酸水牛奶的混合物,放在阳光下曝晒,直到长满虫子,颜色越绿滋味越浓,吃起来也更滋补,这东西叫乳酪,用来就着一种浑浑的红色液体吃,这种冒着泡漫出杯子弄脏人衣服的液体叫啤酒。这段话,被美国人亨特收入《旧中国杂记》里面。
显然,在食事上,广州人有强烈的优越感,即便是一介草民,也坚信自己属于天赋味蕾的一个族群。当看到“不懂吃”的番族远未脱离原始、野蛮,他们会生出一种强者对弱者的同情,一种类似于悲悯的情怀,几乎要救番族于水深火热之中。
广州人如果有济世的理想,一定会从食事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