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1928年心功能分级:
Ⅰ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活动量不受限制,平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Ⅲ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限制,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的症状。
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的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1994,AHA对NYHA1928年心功能分级的补充
根据ECG,运动负荷试验,X-ray,心超,放射学显像等客观检查结果进行第二类分级。
A级:无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B级:有轻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C级:有中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D级:有重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