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坚决对兴奋剂说不!目前在国内市面上不少药品包装盒上都标有“孕妇慎用”、“儿童慎用”字样,而依照国家药监局刚刚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含有兴奋剂成分的药品须在包装盒或说明书上标明“运动员慎用”字样,以防奥运会期间造成参赛运动员误服。
据介绍,我国兴奋剂目录所列的兴奋剂有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两大类。《通知》要求含有这两类物质的药品,生产企业须在包装盒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今年8月31日以后,没有标示“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含兴奋剂药品将不得出厂。同时,奥运会期间,住进奥运村的运动员将被严格限制到奥运村外就餐,各代表团也应尽量阻止运动员为了“打牙祭”外出享受口福。对于生病的运动员,必须严格按照专门医务人员的指导去吃药,这些药物要经过5次异常严密的禁药检测。如果运动员因为误服了含有兴奋剂成分的药物而在尿检中呈现阳性,同样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被驱逐出奥运村。
自2004年国家《反兴奋剂条例》出台后,我国加大了对兴奋剂生产及经营企业的监管,从事这类药品生产及经营的企业均需报国家药监局批准备案,并获得许可证。目前,北京市药监局和山东省药监局已经对奥运赛事举办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理检查,严禁零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并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店内明示“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字样,为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公平竞争的体育竞赛环境。
含有兴奋剂成分的药品须在包装盒或说明书上标明“运动员慎用”字样,以防奥运会期间造成参赛运动员误服。
为什么有些药盒上会打上“运动员慎用”几个字?
------是防止运动员误服事件的发生。因为药里面含有兴奋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个最新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对于含兴奋剂药品(包括单方及复方制剂)未在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凡是2007年10月1日前生产出厂(含进口)的,不得在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等6个奥运会举办城市销售;凡是2007年10月1日后生产出厂(含进口)的,不得在全国范围内销售。
对一个普通人来讲,带有"运动员慎用"标识的药品和普通药品没有任何区别.但一定要按说明书或者在医生指导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