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4个多月了,公司突然要搬外地,我的身体状况不能去那边上班,这样公司可以让我停薪留职吗?我如果不去那边上班,我可以要求获的怎样的赔偿呢?
请你们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信访科帮助协调一下。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关系的。
到劳动部门去问一下吧,或者妇联也可以。不过你个人很难和单位抗衡的。
公司突然要搬外地,怀孕4个多月身体状况不能去那边上班,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先与单位商量办法,协商不成,再找劳动部门解决。(yuan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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