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因为胆结石去医院做了一个手术!结果术后重度感染,生命垂危!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
追究的原因在于:
一.术后一星期左右,就发现有轻微感染现象!当时要求医院转到感染科去做诊断,但是医院断然拒绝我们的要求,而且态度恶劣.然后得知原因医院每个科间都有竞争,所有不让我们转科.又因为我们为公费治疗,私费的话态度就是不一样.结果迟了3天,病情恶化才转到感染科去诊断,耽误了宝贵的诊断的时间.
二.感染原因经过我们去询问专家得知是抗生素打的过多导致体内真菌减少,抵抗力下降造成(具体说法我也不太清楚).
我不是想医院能否陪多少钱,只是想讨个说法.完好的人进去结果是这样.现在医生告诉我们基本没有希望.但是如果当时能早点转科希望还是非常大的(这点我们也询问过专家).现在询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属于什么性质的事故.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也没有说到要点上,鉴定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看整个诊疗过程中院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比如说不让转科,需要看当时是否有转科的必须性,抗生素应用过多导致真菌感染有哪些指标可以证明医生使用抗生素是不合理的,要想打赢医疗官司,单纯因为治疗效果不好是不全面的,关键是要找到医方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