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位朋友的父亲从广告上看到一种治疗糖尿病的药,就从外面买了,可复用后出现腿肿等症状,我朋友怕这药会伤及肝功能,想知道药品监督局管理此类的事情吗?要是举报,如果举报要对此药化验是不是自掏腰包?怎样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呢?如何举报?是不是到本市的食品药品管理局进行处理?12315管理此类的事情吗?如何处理?
谢谢了!!!!!!!!!
药品说明书你看了吗?如果上面有明确的药物副反应说明,那就没有投诉的意义。
如果没有此类说明,你可以找医院为你做鉴定,只要能证明那种药对你的健康确实产生了损害,那样投诉才会有意义,当然,这是自费的。
我的建议是,停药。说实在的,你去12315投诉应该没有多大用处,12315管的是消费者权益。
你所谓的伤肝,这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任何药物都有其副作用,伤肝的叫做肝毒性,伤肾的叫肾毒性,等等,很多药物都有类似毒性,仅仅是毒性表现的部位与严重程度的区别。像肢体浮肿,这些都很常见的药物副作用,这些东西应该是不能作为损害身体的证据。
你可以查一下那种药物是否有正式的相关批号,像药准字这些东西 ,现在的药物,只要是上市的产品,都是能过了相关药物试验的,如果想从这种药物对某人有效没效这些方面投诉,也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他可以说仅仅是这种药物对你不敏感面已。
如果你确实怀疑药物过期,变质这些原因,你可以把药物拿到相关的药物检测单位去检测,拿到报告即可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