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右手掌骨被机器撞伤,急送医院治疗,这时医生只为其做抽血检测,当血检报告尚未出来前,医生就为病人做了接骨手术;在此,由于病人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血,医生为其吊了三天的葡萄糖溶液,谁知病人体温猛增,皮肤溃烂,这时血检报告才出来,断定该病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医生急忙问病人,病人说没有患过该病.并立即停吊葡萄糖溶液,但回时已晚,甚至连病人的骨头也发黑,忙藏腹内治疗,至今是福是祸难以断定,请问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急!!!急!!!急!!!!!!
从医疗事故的定义角度上看,这种结果的出现是由于,医院的血检报告出来过慢,和医生主管失误造成的,可以定义为医疗事故,但具体定为几级医疗事故,应该找专门的机关进行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