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购置
在购买农药前,首先要弄清防治对象和兼治对象,以对症下药。购买农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以免购买假药,造成损失。一是所购农药必须有四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号,产品合格证。对四证不全者,要防“假冒伪劣"。二是注意农药使用有效期,一般水剂农药有效期为1年,粉剂2年,乳油3年,可具体看一下商标上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三是要看一下农药,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溢漏,粉剂农药无结块,乳剂农药无分层,水剂农药无沉淀,颗粒农药符合标准,颗粒大小匀称。四是最好选择有兼治性(多效性)的农药,达到一药多治效果。
农药的放置:农药对人畜禽等都有毒性,必须单独储存,与食品、人畜、衣物分开隔放,最好有单独的农药贮藏室、贮存箱,避免引起人畜禽误食或慢性中毒。
正确混用
合理的农药混用,可以提高功效,兼治几种病虫害,减少用药量,降低成本,有时还可以提高药效,降低毒性,减缓病菌害虫对药剂的抗性,或防治已产生抗性的病虫。农药混用有的是事先由工厂加工成混剂,用水稀释后使用。液态的剂型如乳油以及可湿性粉剂等可现混现用。农药混用应有明确的目的性,其遵循的原则包括①成本合理,且不影响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和不破坏药剂的物理性状。②混用后毒性不增大,且毒性和残留不高于单用的药剂。③药效配合合理,一要兼治不同的病虫;二要有增效作用,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农药增效剂,如多功能植物增效剂;三是注意不同作用方式的配合。④多数混配农药要随用随配,对于新的混用配方,需先试验后使用。
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下农药禁止混用:①遇到碱性物质易分解而降低药效,甚至失效的农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例如辛硫磷、菊酯类药剂等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药剂混合使用。②混合后对乳剂有破坏作用的农药间不能混用。③有机硫类和有机磷类农药不能与含铜制剂的农药混用。④微生物源类杀虫剂和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安全间隔期
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放牧、收获(采收)、使用、消耗作物前的时期,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间隔时间。在果园中用药,最后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必须大于安全间隔期,以防人畜中毒。
果园中常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为:40%乐果乳油7天;50%杀螟松乳油15天;20%三氯杀螨醇乳油45天;10%二氯苯醚菊酯3天;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20天;2.5%敌杀死乳油5天;20%速灭杀丁乳油14天;50%溴螨酯乳油21天;50%扑海因可湿性粉剂7天;2.5%倍乐霸可湿性粉剂14天;25%氯氢菊酯乳油21天;25%除虫脲可湿性粉剂14天;5%来福灵乳油14天;20%灭扫利乳油30天;73%克螨特乳油30天
应用除草剂三注意
一、正确掌握用药时期和剂量:有些除草剂是以土壤处理为主,也有的是喷洒茎、叶和植株。要根据果园中杂草种类在最适当的时候用药。除草剂的剂量多是按有效成分计算,不像其他农药那样明确指出应用多少倍数。因此,需要自己先试验、后应用,以便做到适时、有效地防除杂草。
二、严格操作规程:用时先阅读说明书和注意事项。除两种除草剂混用达到增效的目的外,不要多种混在一起。喷时最好用专门的喷雾设备,防止喷过除草剂后再喷其他农药,因除草剂残留造成药害。喷洒时注意均匀,不能把药喷在果树枝干和叶片上。使用时应选晴天无风时喷雾。有些除草剂对铁等金属容器有腐蚀作用(如草甘膦),应该选用塑料桶或瓷容器盛药液。
三、注意劳动保护:拿取、配制和喷用过程中要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眼镜。万一有药液接触皮肤要立即用清水冲洗。作业时若有农药中毒症状出现,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去医院诊治,防止意外
避免抗药性的措施
随着农药在果树上的不断使用,害虫越来越易产生抗药性,从而影响了果树的正常生长,我们应采取各种措施以避免害虫产生抗药性。
1、综合防治:在防治害虫过程中,要克服单纯依靠化学农药的倾向,应提倡农业、物理、生物等综合防治措施,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2、轮换用药:不要长期使用单一品种的药剂,以切断生物群中抗性种群的形成过程。轮换用药应尽量选用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如轮换使用有机磷制剂、拟除虫菊脂制剂、氨基甲酸酯制剂;内吸杀菌剂易引起抗药性,宜与代砷类、无机硫制剂、铜制剂轮换使用;石硫合剂对害虫不产生抗药性。
3、混合用药:两种作用方式和机制不同的药剂混用也可以减缓抗药性的发生,如瑞毒霉与代森锰锌混用,有机磷制剂与拟虫菊酯类混用。
4、使用增效剂:增效剂能抑制害虫体内杀虫剂分解酶活性的化合物,能提高药效,如害立平、省钱灵、多功能植物增效剂等。
5、一种农药引发了抗药性后,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使用抗药性现象可能逐渐减退。
6、采用正确的施药技术,使农药在植物体上的沉淀均匀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