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能源工作。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始终把能源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视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长远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和解决能源发展建设中的问题。为完善能源机构,加强能源管理,今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煤矿瓦斯整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增加行政编制,批准成立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等。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系列决定和举措,是对能源战线广大职工的亲切关怀和巨大鼓舞,它将有力推动我国能源工作,为确保能源工业的稳定、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7月27日,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能源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他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完善制度,力求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各地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统筹协调能源发展和能源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完善能源机构、充实能源管理队伍、加强能源职能整合。目前,江苏省、广东省已成立能源办,云南省、安徽省在发展改革委设立能源局,陕西省拟在发展改革委陕北能源基地办和能源处的基础上调整加强能源机构。浙江省、上海市、重庆市和深圳市等也正在酝酿调整和加强能源机构。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