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国务院国资委就透露将花"大力气"撬动国企改革深层的"坚冰"。这里透露出一个强烈的信号---2006年将是一个国企改革攻坚年。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多次表示,要在企业效益好的时候"趁热打铁"推进国企改革。
在"保值增值"和"做大做强"方面,国资委2005年又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李荣融2005年12月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春风满面地宣布:2005年仅央企上缴的税额就达到5500亿元,利润达到6000亿元,地方国有企业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了2006年国企改革的五大看点。
看点一: 股权、期权激励办法指日可待
李荣融日前透露,今年1月上市公司期权激励的文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就会出台。对众多国企经营者来说,这个文件是他们期待已久的。
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即将出台,王志钢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高管层报酬偏低、长期激励机制缺位的问题,无论从有利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现实需要出发,还是从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股权激机制势在必行。
据介绍,相对于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奖励而言,股权、期权激励制度适宜范围将更加广泛,更多管理层人士都将受益。《办法》对期权激励授予对象规定为:原则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或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具体需要由薪酬委员会决定。但必须对高管人员进行业绩考核之后才能实施股权激励。国资委曾表示,正在抓紧拟订和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引入股票期权激励等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激励方式。考核目标应该由股东确定。个人累计获得期权激励数量不能超过1%。未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已拥有超过上市公司5%股权的高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有人就提出,如果将股票期权奖励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那么高管可能会跟一些基金联合炒作股票,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对此,李荣融说:"期权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激励要有一个度,所以国资委在推出期权激励之前先试点。"
对于国资委提出股权激励要先经过试点这个环节,王志钢非常认同。他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人力资本在整个资本里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都是市场竞争的主体,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企业管理层要付出不懈的努力,因此重视和完善对管理层的激励是应该的。但是出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国有企业的特性考虑,先经过试点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在萌芽状态解决,这对全面推进是有好处的。
看点二: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将现身
国资委是否要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各方人士众说纷纭,支持者和反对者都不乏观点。李荣融在日前的新闻发布会上给出了一个"准信儿",即: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已具备条件。
李荣融解释,在国资委成立之初因为产权不明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具备建立复杂构架也不具备产权转移、流动的条件。经过两年多的工作,现在这些基础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产权已经基本理清,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了新的进展。所以,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已经具备条件,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规划也已经制定,具体要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实施。
据悉,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国资委此前曾指出:县一级政府不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但可建立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独立承担管理职能,所获取收益交县一级政府,其监管、指导由市一级政府负责。对此,王志钢认为,随着国资管理体制的深化和中央大型企业集团的重组、整合,不良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凸显,不良资产的剥离和集中管理已是大势所趋。国资委酝酿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将对中央企业的非主业资产、不良资产、经营不善的企业,通过托管、无偿划转、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剥离,移交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整合处置。
王志钢认为,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应该管理两类企业,一是一些对于调整积极性不够、小富即安的中小型央企;二是代为管理一些对于国计民生有一定影响但是规模又不足够大、并入其他企业对其发展又不利的企业。第一种资产经营公司有完整的经营权,包括资产处置权,目的是通过调整有进有退、做强做大。第二种是纯粹的委托管理关系,国资委委托资产经营公司代为管理这些特殊企业,委托代理的权限是有限的,不能像一个普通企业那样随便处理这些特殊企业的资产,而是发挥专业知识的特长代替国资委去监管这些企业,包括扶持其发展。比如像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这样的科研院所如果并到大型纺织企业中,那它就只会围绕这个企业发展,一切行为都体现母公司的意志,从而丧失服务全行业的功能。把这样的企业放在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就可以从服务全行业的角度去扶持它,而不是仅限于追求经济效益。
他认为,最好是按照企业的功能和定位运用合并同类项的办法将一些从规模上不可能再有大发展,但是在行业中又发挥关键作用的企业合在一起,成立一个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是最好的,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最好是成立2~3家,不宜过多。
看点三: 强力推进董事会试点
2005年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被李荣融称为"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新闻",宝钢、神华等6家企业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董事会制度。而国资委监管的100多家中央企业将在2008年之前完成这项改革,因此2006年是关键年。
在安排2006年的工作时,李荣融指出: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性工作,是在企业层面全面落实出资人职责的关键措施,也是国资监管机构真正解决"婆婆加老板"问题的根本途径。
据悉,国资委监管的100多家中央企业将在2008年之前完成这项改革,2006年是关键的一年,将继续扩大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范围,将在现有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推进试点工作;国资委将把出资人的部分职权授予规范的董事会行使,确保董事会行使选择、考核经理人员和决定经理人员薪酬的职权;探索建立国资委与董事会、董事之间及时沟通信息、交换意见的机制,确保董事会代表出资人利益,确保企业对出资人的透明度;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尽快建立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根据企业情况,在现有外部董事队伍基础上,扩大选人视野,选拔具有国际化大公司工作经历的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在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方面,最令李荣融着急的是寻找合格的外部董事。据悉,中铁建等9家中央企业的董事会试点目前正积极推进,与此同时,国资委正在加大对外部董事的培养。
外部董事为什么如此令李荣融着急?对此,王志钢认为,合适的董事非常难找,因为我国没有职业经理人阶层,中国也缺少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队伍,董事必须是所处行业的专家,而且要有比较全面的知识,在决议之前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因此不称职的董事进入董事会觉得非常尴尬,这个职位可以让你辉煌也可以毁灭你。他认为,如果将来董事会大面积推开的话,董事人才的招揽对国资委是一个挑战。
据悉,2005年8月上海宝钢集团率先完成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试点,由4位内部董事和5位外部董事组成。
按照《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框架方案》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原则上为7人或9人,包括:1名职工民主选举的代表,3名左右的外部董事,3~5名内部董事,其中,公司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应当进入董事会。
对于此次央企的董事会改革的意义,宝钢外部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夏大慰表示,国资委找到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比较巧妙地学到了新加坡淡马锡以及海外的成功经验。请一些独立的有经验的外部人士进入董事会,这样就建立了一个好的制衡机制。
宝钢董事长谢企华则认为,此次董事会的改革,将使宝钢集团董事会的功能和运作更加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宝钢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得集团公司的决策层、经营层、监事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在有效的相互制衡中做出更为科学的决策,使宝钢的企业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看点四: 加强国企境外风险控制监督
中国企业正在日益加快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在全球市场展开竞争,但在国际化进程中中国企业出现了一系列问题。2006年国资委将加强国企境外风险控制监督管理。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浪潮的驱动下,中国企业正在日益加快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充当了主力军,特别是在能源领域,更是国有企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中国企业国际化已成为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但是,在国际化进程中,中国企业也出现了诸如管理混乱,管理制度失灵,内控体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失效,不按国际化企业规则行事等一系列问题。诸如"中航油事件"和"国储铜事件"。李荣融表示,2006年要加强国企境外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建立与国际化接轨的公司治理结构,要从根本上消除这些问题。据悉,国资委将通过两个手段加强国企境外风险控制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出资人财务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完善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做好重大财务事项监控和风险防范,强化中介机构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境外企业财务监管和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管,加快建立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重大投资报告和重大投资后评价制度。
二是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预警与防范机制。针对目前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管薄弱的状况,国资委要求母公司要加强对境外公司的监管,最重要的是要建立规范的以产权为纽带的境外投资关系,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
看点五: 试编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关于国有企业利润上缴以及交上来的钱怎样花,2006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都将涉及。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推出后,央企重组进程必然会加快。
"国企如果赔了,往往是在国有银行挂账,然后剥离不良资产,最终由国家埋单。而赚了钱全部是企业自己的,这太不公平了!"关于国企的收益权丧失、国有企业利润不向国家上缴的议论最近又在社会各界掀起一场高潮。
国资委也承认,2005年央企上缴的税额将达到5500亿元,而利润将达到6000亿元。国家作为国企的投资者、股东的身份,应该分得其中的收益。如果国家不分享这些利润,实际上相当于给了国企收益处置特权。引起社会各界争议的原因正是国有企业拥有的三大特权:
首先是资源配置的特权。现在的国企仍然沿袭过去对公共资源的特殊权利,这些资源和特权给国企带来了超低的成本,使得国企与其他企业竞争时具有"天然"的优势。国企在计划经济时代也拥有获取公共资源的特权,但那时他们不保留利润。现在的国企一方面廉价获取公共资源,一方面又不向国家提供经营收益。如果仅仅是纳税,那么在对国家的贡献上,国企与民营企业并没有任何区别。
其次是配置资源的特权还表现在处理不良资产上。众所周知,国企造成了中国最大的不良资产,几大国有银行近年先后两次剥离1.7万亿元不良资产。
再次是收益分配的特权。近几年,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利润大幅增长。据中国社科院统计,2005年上半年,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分别高达73.7%、65.5%和89.2%。如此高的利润,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临近年底中石化集团竟然收到国家的一个大"红包"。中央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00亿元,用于补贴2005年进口原油的价格差。2005年中石化的利润将近1000亿元,既然利润没有上缴,难道不能从利润中消化价格差带来的损失?
针对社会各界的质疑,李荣融给出了答案:2006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开始试编。
对此,王志钢解释,国资经营预算框架已经确定,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国资经营预算纳入财政部的预算盘子。王志钢透露,关于国有企业利润上缴以及交上来的钱怎样花,国有经营资本预算方案都将涉及。可以肯定的是国有企业利润向国家上缴,这是毫无疑问的。
王志钢指出,国务院授权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时,并没有表明企业的利润不回收,只是说暂时留在企业发展,等时机成熟回收。如果不回收,将来会遇到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股权多元化是将来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如果这笔利润留在企业,将来进行股份制改造,这个钱究竟是谁的就是非常现实的问题。
中央决策层不是没有看到在某些领域确实存在挥霍浪费国有资产的问题,甚至由于行业的强势地位和所掌控的资源优势而带来的社会分配不公。但是由于企业面临的是国际化的竞争格局,这时候把利润抽出来,企业的"造血"功能会受影响,所以国家不能急于回收利润。一旦国家收回国有企业的利润,国资委将用这笔利润来调剂企业间的差距,达到均衡发展的目的,同时用于社保基金的支出等。
另据透露,目前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理论及职责问题已经解决,剩下的只是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而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则认为,央企重组之所以在2005年下半年推进得比较艰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没有出台有直接的关系。因为国资委不掌握国资经营预算,重组改制的巨大成本国资委就无力埋单。
王忠明指出,目前中央企业进行重组和调整的目标很明确,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推出后,央企重组进程必然会加快,因为国资委获得了强硬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