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事故发生 我国发布合成氨行业首部安全质量管理标准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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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晋英就该省日前发布的《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质量标准》时表示,这是我国合成氨行业首部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进入该行业的安全门槛,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据了解,合成氨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中之重。十多年来,我国合成氨装置先后经过原料路线改造和节能改造等多次反复,由于装置技术成熟度与资金等多方面制约,合成氨改造后安全质量水平没有提高。又由于企业小而散和近年来行业管理的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下滑。企业在生产、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液氨泄漏等事故时有发生。而我国却一直没有系统、专门的合成氨行业安全管理标准。有55家合成氨生产企业、年产能380万吨、产量位居全国前十位的山西省为规范省内企业,率先出台了这部安全标准,也为其他省市提供了借鉴。

据介绍,该《标准》及其考核评分办法,是在整合和吸收各生产单位相对零散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国家50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定(规程)编制而成的。适用于以煤为原料,采用各种工艺技术生产合成氨的企业,以及尿素、硝酸、硝铵、碳铵等氨加工生产装置和甲醇(联醇、甲醇化、单醇)生产装置。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该《标准》包括’通用’和’单项’两部分。考核项目有25大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资格、事故管理等内容。单项标准列出了硝酸、硝铵、碳铵、尿素4种生产装置以及甲醇罐区5个单项,主要针对装置或罐区安全设施的特殊要求制定标准。

据统计,2004年我国合成氨年生产能力已达4222万吨,预计今年全国合成氨产量有可能超过4600万吨。目前,我国有合成氨生产企业570多家,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分别占21%、35%和44%。

作者:王乐意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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