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按比例增加处罚额 超限超载受重罚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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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严管重罚。

原设定的对超限超载车辆第一次不罚款、每次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等临时措施将不再执行。

记者从交通部获悉,今年的治超行动将根据车辆超限超载的严重程度,按比例相应增加处罚额度,对于恶意超限超载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另外,交通部还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和政策引导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今年4月1日起,《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标将全面执行,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许上牌,已经上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介绍,4月1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取消《公告》中相应的车型,生产、改装厂家要召回车辆,并承担车辆所有人的损失;同时,还要制定出台专门的办法,对生产“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的厂家和有关单位进行严厉处罚。从源头治理车辆超载。

对于车辆非法改装严重的地区,工商总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在年内逐步取消所有非法汽车改装企业。

作者:李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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