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不赞成公交车全改用LPG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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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客车网

广州市13家公交企业已有11家采用环保清洁能源公交车,共有LPG公交车2331辆、LPG出租车6000辆,分别占全市公交车、出租车总数的三分之一。现已投入使用的LPG加气站14座,今年一季度新开工3座气站,预计年内将新增加气站十多座。据市交委负责人介绍,今年计划年底前将争取实现市区所有公交线路使用LPG公交车。

然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应广州市环保局的请示,在就广州市汽车清洁能源方面提出了意见。对广州市公交车改用LPG的问题,国家环保局认为应鼓励新出厂的整车或者发动机使用单一LPG燃料,不会提倡改造的方式,使车辆成为双燃料车。鼓励部分改用LPG,不赞成全部改用LPG,因为在能源安全和供应渠道方面会陷入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污染控制司大气处有关负责人认为,作为汽车燃料,LPG、CNG、LNG不可能完全替代汽油和柴油,现阶段使用达到更高排放标准的汽车及发动机,也是清洁汽车的发展方向之一。污染控制司的一位副司长表示,对LPG汽车应适度引入、适当引导、适量发展。

据有关专家称,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文件中指出,清洁汽车是指应用各种技术使汽车尾气排放指标优于现行排放法规,并能达到下一阶段排放法规要求的汽车,而不能简单地认为使用清洁能源的汽车就是清洁汽车。如深圳市对公交车采取了欧Ⅲ排放标准的环保准入政策,过去改装的3000多台双燃料公交车已全部淘汰。他认为,对于广州来说,达不到尾气排放标准的公交车进行改造是可以考虑,但如果已达到欧Ⅱ以上排放标准的公交车也要改用LPG,则大可不必。

该专家表示,广州市近年致力于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努力是值得称许的。但是,LPG公交车在环保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都曾有过争议,这次有关部门能再慎重研究,是件好事。特别是如广州单一结构全部使用LPG日耗气量约1547000升,一旦因某种紧急情况供应困难(去年北京已发生有LPG气站两个月无气供应的情况)又无法改装,兄弟城市支援不了,将加大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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