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1日起超限超载将受重罚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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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钱江晚报

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4月1日起,《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标将全面执行,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许上牌,已经上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今年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严管重罚。原设定的对超限超载车辆第一次不罚款、每次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等临时措施将不再执行。

据介绍,4月1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国家发改委将取消《公告》中相应的车型,生产、改装厂家要召回车辆,并承担车辆所有人的损失;同时,还要制定出台专门的办法,对生产“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的厂家和有关单位进行严厉处罚,从源头治理车辆超载。今年的“治超行动”将根据车辆超限超载的严重程度,按比例相应增加处罚额度,对于恶意超限超载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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