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实施欧III燃油标准 违规就要被重罚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信息来源:法制晚报

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即日起全市工商系统将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7月1日零时起一律不准销售供应北京市车用非京标B的汽、柴油。

8月1日前重点检查批发和零售企业的进销台账,凡不按规定将不符合京标B的成品油投放北京地区车用燃油市场的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根据市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从2005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汽车用汽油、柴油将实行欧III燃油标准。

全市工商系统要求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成品油批发、零售单位应在7月1日前做好新标准执行前的置换准备,自7月1日零时起一律不准销售供应北京市车用非京标B的汽、柴油。对批发企业库中存放的供应外地或本市非汽车用的汽油、柴油,必须专罐专存、专油专用,并建立管理台账,做到进、销和库存数量相符。

作者:王晓荃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