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进口车“落地完税”政策的实施时间已最后确定,各大顶级车商纷纷选择在香港囤货以规避新税开征后可能增加的商务成本。
近日,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发布联合公告称,从2005年10月1日起,进口车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报关、纳税等手续,保税区不得继续存放向国内进口的进口汽车。根据公告,采取“落地完税”政策之后,进口汽车一旦到达海关就需要申请报关,并交纳65%左右的综合税率。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这大大提升了进口车商的经营成本与风险。
上海安吉斯巴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透露,虽然“落地完税”政策的具体实施时间一直悬而未决,但是公司为了避免风险,早已开始消化在保税区的进口车辆以避免资金上的损失,这一现象在进口经销商中相当普遍。据记者了解,今年上半年进口车市场出现的价格松动也与“落地完税”政策有关,很多进口车经销商为了消化库存,纷纷采取降价措施。
“落地完税”政策实施后,对于不同类型的进口车会形成不同的影响。劳斯莱斯中国区总经理郑津兰表示,对于劳斯莱斯这样的超豪华车来说,由于销量不大,“落地完税”政策的实施,对于经销商的资金占用不会很大。同时,在劳斯莱斯的进口过程中,往往会通过香港中转,内地客户如果购车,一般而言也是从香港转发内地,因此在内地港口几乎可以做到没什么存量。
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认为,由于劳斯莱斯、宾利、法拉利等豪华车的亚太区总代理往往都在香港,而这些车并非以量取胜,因此“落地完税”对这类车的影响较小。不过相比之下,由于需要一次性付清65%左右的综合税率,因此一些销量较大的进口车如宝马、奔驰等受到的影响就会很大。苏晖认为,由于这一类进口车的国内代理一般而言已经获得了一级代理的资格,因此其进口数量较大,而一次进口数量太大的话又会大大的占用公司流动资金,导致公司经营会成本大幅上升。当记者就此事致电沪上一些宝马、奔驰的经销商时,他们均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苏晖认为,为了降低风险,很多经销商可以采取多品种、小批量的进口策略。
此外,随着“落地完税”政策最后实施时间的确定,进口车价格有可能止跌。苏晖认为,这种可能产生的最大原因还在于进口车经销商经营成本的上升。如果在成本上升之际车价继续下滑,那么进口车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将进一步受到挤压。(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4号(联合公告) 2005-09-14
为贯彻落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实行指定进口口岸管理的汽车范围问题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货品名称为手扶拖拉机(87011000)、履带式牵引车、拖拉机(87013000)、轮式拖拉机(87019011)、其他拖拉机(87019019)、其他牵引车(87019090)、雪地行走专用车及高尔夫球车(87031000)、非公路用电动轮货运自卸车(87041030)的整车外,列入税则号列8701-8706和8716的汽车及8429的轮式自行机械整车,实行指定进口口岸管理。
汽车零部件、关键件进口不实行指定进口口岸管理;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的,可在国家指定进口口岸外的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汽车生产企业进口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应当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二、关于进口汽车海关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问题
除挂车、半挂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外,对实行指定进口口岸管理的汽车整车,进口时,海关签发“一车一证”的汽车用《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数据与公安部实行电子联网。
对进口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海关签发“一批一证”的非汽车用《货物进口证明书》;其他未列入第一条实行指定进口口岸管理范围的车辆,应进口经营者要求,海关可签发“一批一证”的非汽车用《货物进口证明书》。非汽车用《货物进口证明书》数据与公安部不实行电子联网。
对从非指定进口口岸进口的以展览为目的的进口汽车,展览后需留在国内的,海关可按转关方式从指定进口口岸凭商务部门签发的进口口岸为该口岸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手续,并签发“一车一证”的汽车用《货物进口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数据与公安部电子联网。
三、关于海关对指定进口口岸保税区内汽车管理问题
为实现政策平稳过渡,并尽快妥善处理保税区内存放的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现规定如下:
(一)办理海关登记备案与确认手续
对2005年9月30日前运抵保税区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进口汽车,经营者可凭仓库存储清单和原始合同向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表见附件,可复印),海关审核确认后在登记备案表上加盖印章。2004年12月31日前和20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间运抵保税区的车辆应当分别登记。
(二)办理进口许可手续
经海关审核确认后,如经营者具备小轿车经营资格,该经营者可凭登记备案表,按现行申请程序向商务部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如经营者不具备小轿车经营资格,须与具备小轿车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协议,由具备小轿车经营资格的企业凭协议和登记备案表,按现行申请程序向商务部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三)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2004年12月31日前运抵保税区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进口汽车,须在2005年12月31日前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间运抵保税区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进口汽车,须在2005年10月31日前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
(四)保税区内存放的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进口汽车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的,应当全部实际退运出境。自2005年10月1日起,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应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保税区不得再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进口汽车,保税区海关将不再为此类汽车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