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新京报
从4月1日起,如果你购买2.0排量以上的小汽车,将被课以最低9%(>2.0升≤2.5升),最高20%的消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
航空煤油缓征消费税
本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
在新增税目中,对高尔夫球及球具按照10%税率征税,对实木地板消费则课以5%的税率以实现“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此次调整方案中还增列了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该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润滑油等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但考虑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经国务院批准,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另外,现行11个税目中,涉及税率调整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几个税目。
促进环保引导合理消费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昨日证实,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消费税制的一次最大规模的调整。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我国自1994年开始征收。十多年来,消费税在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和正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财政部新闻办负责人表示,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方面也存在着与当前经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该人士表示,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主要遵循了充分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的原则、优化税率结构、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和便利税收征管、兼顾财政收入的原则。这次政策调整主要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如对木制一次性筷子以及对小汽车税率进行调整。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例如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解读
1 小汽车 1.0L-1.5L车税率降2%
新汽车消费税对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六档税率(详见上表)。按照这一调整,排量在1.0升以下的汽车,与调整前相比,税率基本未变;1.0至1.5升的,税率下降两个百分点;1.5升至2.0升的,税率不变;从2.0升以上,排量越大,税率越高,最高为20%.这样就拉大了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加大了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野车的税收负担,同时也相对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
据了解,现行消费税对小轿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3%、5%和8%的税率。而此次小汽车消费税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将消费税对小汽车的分类与国家新的汽车分类标准统一起来,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同时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
财政部人士表示,混合动力汽车可以有效提高发动机工作效率,节省燃料消耗,减少尾气排放,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已将混合动力等汽车新技术列为鼓励发展的汽车技术范围,现行消费税对此缺乏必要的扶持政策,需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混合动力等具有节能、环保特点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解读] 现行小汽车消费税的税率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大排量多负税、小排量少负税”的要求,但是大排量车的税率偏低,尤其是对大于2.2升的小轿车和大于2.4升的越野车在税率上没有进一步划分,对真正大排量和能耗高的小轿车和越野车的生产和消费缺乏调节的力度。此外,国家也明确提出国家将引导和鼓励生产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
2 摩托车 小排量摩托车征税3%
调整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现行10%的税率,改为按排量划分两档税率。对排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按3%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排量超过250毫升的摩托车,仍维持10%税率不变。
[解读]长期以来,我国摩托车行业一直存在着散、乱、差的问题,偷漏税问题也比较严重。2000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对摩托车行业进行整顿和加强税收管理,同时对摩托车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国务院要求首先对摩托车行业进行认真整顿。为此,从2002年开始,摩托车行业散乱差状况基本得到改变,竞争秩序明显好转,为合理调整摩托车消费税税率创造了条件。另外,随着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小排气量摩托车(主要是250毫升排气量以下)更多地成为城郊和农村地区农民、工人用于农业生产运输和代步的工具。基于这种情况,这次对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结构进行了调整。这样一方面体现了按排量征税的原则,另一方面也适当降低了小排量摩托车的税率,兼顾了农村地区使用者的税收负担。
3 成品油 缓征0.1元/升航空煤油税
现行消费税对石油制品已有汽油和柴油两个税目,这次调整税目后,实际是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率是: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