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新京报
[解读]做出这一调整,主要是考虑石油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必需的重要战略物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石油消费量显著增加,石脑油、溶剂油等和汽油、柴油一样都属于石油制品,从有利于引导石油产品消费和节约石油资源考虑,这些产品都应统一纳入消费税调控范围。另外,上述新增的某些油品与汽油、柴油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部分质量好的产品还可以直接作为汽油、柴油使用,在实际征管中,存在个别企业通过混淆产品名称等进行逃税的问题。因此,为了控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扩大消费税对石油产品的调控力度,将上述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4 实木产品 地板和一次性筷征税5%
实木地板是指天然木材经烘干、加工后形成的具有天然原木纹理色彩图案的地面装饰材料。此次消费税调整,将其作为一个税目,按照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此外,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通过征收消费税限制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的呼声很高,人大、政协提案也多次提出这个问题。为了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这次将木制一次性筷子纳入了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为5%.
[解读]据统计,2004年全国实木地板产量8500万平方米左右,生产企业约有6000多家,个体生产加工者居多。征税是为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此外,生产和使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客观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资源,还给环境带来污染。据统计,我国每年一次性筷子内销约1000万箱,出口约600万箱,其中我国北方的一次性筷子产业,每年要向日本和韩国出口150亿双木筷。另据统计,我国每年仅生产一次性筷子就要消耗木材130万立方米,减少森林蓄积200万立方米。
5 奢侈品 游艇及高尔夫球课税10%
游艇包括运动型游艇、休闲型游艇和商务游艇三类。运动型游艇都为小型游艇,也称为快艇或赛艇;休闲型游艇(包括钓鱼艇)大多作为家庭度假所用,一般以30英尺到45英尺左右的游艇为主;还有一些装饰非常豪华的家庭或商务游艇,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运动、休闲和娱乐等活动,价格一般很高,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这次将游艇纳入了消费税征收范围,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此次还将高尔夫球及球具作为一个税目,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将高档手表纳入征收范围,按照2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解读]游艇是近几年我国新出现的只有少数群体消费的高档消费品,为了合理引导消费,间接调节收入分配,这次将其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我国现阶段,高尔夫球仍然属于只有少部分高消费群体才能消费的活动,其使用的球及球具价格一般很高,为了体现国家对这种高消费行为的调节,这次将高尔夫球及球具作为一个税目;目前,一些手表的价格高达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有些手表使用贵金属,并镶嵌宝石、钻石,已经超越了其原有的计时功能,属于一种高档奢侈品。为了体现对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节,此次将高档手表纳入征收范围。
6 白酒 白酒税率统一为20%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分别按25%和15%的税率从价计征消费税,同时再按每斤白酒0.5元的定额税率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税率调整后,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
“解读”近几年来,我国白酒的生产和流通秩序比较混乱,其问题主要表现在:(1)白酒生产和流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税收控管缺乏有效手段,税收流失比较严重。(2)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实行差别税率形成税收漏洞,增加了税收控管的难度。因薯类白酒税率低,为企业钻政策空子提供了条件,成为企业避税的一个渠道。解决目前白酒行业中的问题需要综合治理。这次将白酒改为20%的统一税率。另外还将参考国际经验,研究白酒贴标等相关税收征管办法,健全和完善关联交易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消费税税基,堵塞漏洞。下一步还要配合其他部门健全酒类产品生产流通的法律法规,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偷逃税收等非法行为。
7 轮胎 斜交轮胎税率调至3%
根据现行规定,对汽车轮胎中的斜交轮胎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调整后,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子午线轮胎继续实行免税政策。
“解读”对子午线轮胎免税主要是因为子午线轮胎技术先进,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这几年,我国国产轮胎的子午化率不断提高,总体的子午化率已达到50%,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距离。另一方面,我国轮胎生产企业大多生产斜交轮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受国际市场橡胶价格上涨和国内汽车工业要求降价的影响,企业经营比较困难。对斜交轮胎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企业普遍发生亏损。为适当减轻斜交轮胎生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并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和财政收入等因素,对汽车轮胎税率进行调整。
8 洗护品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
调整取消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税目。
“解读”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取消该税目是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
释疑
高档住房为何不征消费税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称,考虑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未将高档家具等项目纳入征税
这些年,很多人提出应当对高档家具、高档服装甚至高档住房征收消费税,还有的人提出对歌厅舞厅等高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这次扩大征税范围只涉及几类产品,为何没有包括这方面内容呢?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差距逐渐拉大,而且出现了许多新的高档消费品和高档消费行为,社会各界提出要通过税收手段进行调节、强化税收的再分配作用的要求应当说是正确的。但是有几个问题需要说明:一是上面提到的某些产品和行为并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列,只能通过其他税种的调节来完成。比如,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涉及营业税、契税等,对拥有的住房征税涉及房产税等。又如,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消费行为,对歌厅等娱乐场所的消费行为主要是通过对此类场所征收营业税进行调节的。
二是能否通过消费税进行调节,除了征税的必要性以外,还要考虑其可操作性。目前由于征管条件和技术上的一些原因,对有些产品很难征收消费税,主要原因是对这些产品的档次界定比较困难,征管上达不到要求。比如什么是高档家具,很难确定出一个可以操作的具体标准,按价格分档征税也有很多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
因此,对高档消费品征税,还要看是否具备征管条件。就目前征管状况而言,还不能将所有认为应当调节的高档消费品都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三是征收消费税也要考虑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消费不足仍然是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利因素,在选择消费品征税时,必须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的影响,要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这次新增的几个应税品目,就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确定的,今后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我们还将根据实际的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做出调整,以利于正确引导消费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