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必须标注“压榨”和“浸出”标准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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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因此,国家食用油出台的新标准,要还消费者一个知情权,标签上要注明"压榨法"或"浸出法"工艺生产,不注明的产品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目前国内食用油生产工艺只有两种:一种是"压榨法";一种是"浸出法"。

压榨法是靠物理压力将油脂直接从油料中分离出来,全过程无任何化学添加剂,保证产品安全、卫生、无污染,天然营养不受破坏,"纯物理压榨"就是一种最具代表性的"压榨法"。

浸出油则是采用"六号"溶剂油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的"浸泡"后高温提取,经过"六脱"精炼而成。这种方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出油率高、生产成本低。但浸出过的大豆色拉油会残留化学溶剂,受到消费者的质疑。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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