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卫生监督所通报今年化妆品第一阶段抽检情况,其中广州美源化妆品厂生产的“采珂”祛斑霜等9种化妆品不合格。
据省卫生监督所市场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4月份,他们对西安市场上宣称具有“美白或祛斑”和“防晒”功能的化妆品进行了抽检,这次共抽检了化妆品67份,合格58份,合格率为86.56%,其中,广州市馥兰诗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御竹盐露”祛斑日霜和广州美源化妆品厂生产的“采珂”祛斑霜,经检测卫生指标汞含量分别超过国家标准27倍和23倍;包装标示为“比利时欧洲化妆品公司”生产的“纯姬”,经审核其提供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是伪造;包装标示为“广州采妮化妆品厂”生产的“丹芝防晒霜”,经审查其卫生许可证系盗用。
昨日,省卫生监督所要求全省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市场的检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坚决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到正规商店购买,注意化妆品外包装一定要规范,如化妆品包装上应标注: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宣称具有“祛斑”和“防晒”功能的化妆品,还应标注有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进口化妆品应有中英文标示等,如遇到可疑化妆品请及时举报。
来源:中国化妆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