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自http://www.blogjava.net/AndersLin/archive/2006/06/15/53086.html)
<<Domain Driven Design>> 和<< Patterns of Enterprise Application Architecture >>,令Domain 这个词很火,也引起了广泛争论。我这里也乱谈一把。
什么是领域模型(Domain Model)
我以为Domain分两个含义:Domain Object和Domain Service。那么什么样的系统是面向Domain的系统,一个Domain Object和普通的符合OO原则的对象有什么区别;一个Domain Service和普通的Facade或者Manager对象有什么区别。
概念上,一个Domain Object和普通的符合OO原则的对象有声明区别:Domain Object是业务意义上,承载了业务数据(我据此认为所有Domain Object是有状态对象),从本质上说它直接来源于现实世界,没有技术层次上的考虑,“符合OO原则的对象”是用OO方法分析得到的,是基于计算机领域技术的(这样的对象可以是无状态的);但反过来,符合OO的对象不一定反应DOMAIN 的OBJECT。
技术上,Domain Object是指那些包含需要被透明持久化的属性,以及相关业务逻辑(体现在Use Case中)的POJO。仔细观察旧的系统,发现Transaction Script还是Table Module操作都的是来自数据库(或者其它持久化通道)的数据,Transaction的业务逻辑是零星片断。而Table Module其操作的是同一类业务数据集合,包含明显的数据库痕迹。而一个Domain Object包含了这些需要被持久化的业务数据,同时还包含了与之相关所有业务操作,并且有自己的继承体系。Martin Fowler认为有了这些就可以称为是一个Domain Object,因此在其PoEAA中的ORM包含了一些不透明的持久化方案。我认为一个真正的Domain Object需要一个透明持久化。
Domain Service包含的商业逻辑包含了两部分:流程逻辑和控制逻辑。
1. 业务领域的流程逻辑(Business Process)。指一系列的业务行为,包括Domain Object的属性更新;Dao的创建、更新和删除操作以及对Domain Service中的包括Mail,网络等方法的访问。
2. 业务领域的控制逻辑(Business Rule)。A rule is a declarative statement that applies logic or computation to information values。Business Rule 1. 产生一些控制信息,限制或者触发某些行为的执行;2. 产生一些状态信息,提供给业务人员参考操作。A rule results either in the discovery of new information or a decision about taking action.。
而Facade或者Manager是完全从技术上考虑的,尤其是Facade,通常处理如下逻辑:1. 与表现层通信工作,把表现层的平面数据(VO)转换为相关联的Domain对象,把Domain对象计算的结果转换成平面数据(VO)返回给表现层;2. 根据Use Case完成商业逻辑(面向事务)的调度,包括其业务关联的Domain Object和Domain Service调度,其可能调度了多个Domain Service。在简化的情况下,Facade有时和service可以等同。
如果把一个系统看作是一个Mechanical组件的话,那么Domain Object就是其Structure,相当于人的骨架;而流程逻辑就是Power,相当于骨架上的肌肉;那么控制逻辑就是Control,相当于肌肉中的神经。
Domain应用的可能
JavaBean方案,采用SQL mapping,只映射字段,不支持关联关系的映射,没有多态。但随着ORM框架的发展,如hibernate,提供支持关联关系,继承多态的能力,Domain Object成为可能。
Cooperation Object:Domain Model之外
Domain Model描述了一个面向问题领域的对象组织结构,和行为逻辑。而同时系统还需要另一些称为协作对象的,来帮助我们处理特定的技术问题。
应用domain 的体系结构
Domain Service | Cooperation Object
Domain Object | (包括了Dao在内的处理技术问题的辅助对象)
其它
Domain Model存在于系统的各个地方,不过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映射实现。在通常的开发过程中,该映射存在于文档和开发人员的脑海中的。当要向客户展示时,就面临一个映射的关系。比如要允许客户可以在线编辑页面呈现的显示元素,在规则定义里使用对象系统时。
另外Domain在不同视图下导致不同的内容。比如一个代理人Agent对象,在party的视图下只拥有基本属性,而在Sale channel视图下就保存了一些额外信息如:考核记录,优秀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