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好,如果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治疗后丧失劳动能力。请问:
1、如果申请鉴定,这种情况一般是否鉴定为工伤?
2、如果是工伤,医疗期为多少个月?如果不是工伤,医疗期为多少个月?
3、如果是工伤,公司应该支付哪些?如果是非工伤,公司应该支付哪些?
4、医疗期内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按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远高于本地平均工资)、还是按当地平均工资。
5、确定工资基数后,需要乘以的百分比如何确定?
是否属于工伤以及工伤的善后处理我国在文件中有明确的规定。你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一下,最好要求看一下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