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官方和军事理论界关于战争和军队等问题的系统理性认识。是越南长期军事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越南进行战争和军队建设等军事实践活动的理论依据。
越南军事思想是越南共产党(曾名印度支那共产党、越南劳动党)及其武装力量诞生后,继承本民族的历史传统,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在长期反抗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武装侵略的斗争中逐步形成的,并在其战争和建军等实践活动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大体经历五个时期。
反法抗日斗争时期(1930~1945)越南共产党于1930年2月成立后,在领导越南人民反抗本国封建专制和法国殖民统治、抵抗日本侵略的斗争中,借鉴中国革命经验,探索适合越南国情的武装斗争道路。1944年组建军队。1945年取得“八月革命”胜利。同年9月越南民主共和国宣告成立。在此期间,越南共产党在《简要政纲》、《政治论纲》、《行动纲领》等重要文献中阐述了暴力革命、政治与军事的关系、军队的性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等问题。提出暴力是夺取政权和达到革命目的的基本方式,武装斗争是争取解放的惟一道路,政治任务决定军事任务,武装力量必须置于党的直接领导之下,动员并武装民众和开展兵运瓦解敌军等基本观点。胡志明在《关于武装斗争和人民武装力量》、《游击战术》、《中国游击战经验》、《孙子用兵法》和《孔明教将之策》等著作中,阐述了越南共产党的军事路线、建军原则、政治斗争与武装斗争相结合及全民抗日的作战指导思想、作战原则和游击战术等。这些为越南军事思想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抗法战争时期(1945~1954)1945年日本投降后,法国为恢复其殖民统治重返印度支那。1946年,越党中央发表《关于全民抗战的指示》,提出为了抗击法国殖民者,争取独立和统一,必须实行全民、全面、长期、持久抗战的战争指导原则,强调分阶段逐步改变敌我力量对比,在战斗中发展壮大人民武装力量。1947年,越军总指挥部颁布《关于练兵立功的训令》和《关于现阶段基本的军事任务是发动游击战的训令》,强调建立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明确提出以游击战为主,小规模运动战为辅,实行持久作战和适时转入反攻的作战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展训练干部、整顿军队运动的指示》和《整顿国防部-总司令部组织机构和健全中央军事指导机构》的决议,越军对体制编制进行重大调整。1949年,组建第一个主力师第308师。1950年,成立统辖总参谋部、总政治局和总供给局的总司令部。至1954年越南军民在中国军事顾问团帮助下,取得边界战役和奠边府战役等重大胜利。越南在历时八年的抗法战争中,吸取并运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的经验,逐步形成自己的军事思想。
北方和平建设和抗美战争时期(1955~1975)1954年7月,越南迫使法国在《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内瓦协议》上签字。1955年,越南北方获得完全解放,进入和平建设时期。1957年,越南劳动党二届十二中全会作出关于建设军队、巩固国防的决议,提出建立正规化、现代化武装力量的建军思想,认为单一的陆军已不适应国防需要,强调在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陆军的同时,要为其他军种、兵种建设奠定初步基础。此后,接受中国和苏联的军事援助,相继组建海军、空军以及陆军的装甲兵和防化兵。1958年,颁布《越南人民军军官服役条例》,正式实行军衔制和薪金制。1960年,颁布《义务兵役法》。1961年,颁布《人民武装公安力量军官服役条例》。越军逐步建设成为一支拥有诸军种、兵种的正规化和比较现代化的武装力量。
1959年,越南南方人民开展反对美国侵略,争取民族解放的武装斗争。1960年,南方民族解放阵线成立。1961年,南方人民武装力量合编为统一指挥的越南南方解放军,在北方支援下积极开展游击战,至1964年粉碎了美国的“特种战争”计划。1964年北部湾事件后,美国开始轰炸越南北方,越南抗美救国战争全面展开。胡志明发表《为了独立自由,为了社会主义》、《论抗美救国任务》等著作,阐述了以三种武装力量为骨干“全民杀敌,全民国防”的人民战争思想。在战争实践中,越军逐渐形成积极、主动、坚决、连续进攻,游击战与正规战相配合,多种战法相结合的颇具特色的军事理论,并总结出许多有关热带山岳丛林地作战、特工作战和后勤补给等方面的经验。由于战争需要,越南在“数量建军”思想指导下大量扩军,陆军陆续组建了兵团(军)。1975年,越军通过连续进攻赶走侵略者,完全解放了南方,实现了国家统一。在此期间,越南经受严酷的战争考验,军队建设全面发展,取得大量实战经验,形成较为完整的军事思想体系。武元甲、文进勇、黄明草等人在丰富越南军事思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南北统一和出兵柬埔寨时期(1976~1986)越南实现南、北方统一后,提出以战略进攻为主的军事战略和发挥综合威力的总体战构想。认为未来主要作战样式是主力兵团大规模正规战和地方人民战争,强调打一场长期、持久、全民、全面、彻底的现代化人民战争。在此期间,贯彻“数质量并举”的建军方针,强调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的常备军,同时效仿苏军模式试行军队体制改革。1978年,越南与苏联签订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苏越友好合作条约》,出兵柬埔寨,越中关系恶化。1982年,越共“五大”提出改革和完善党对武装力量的领导,借鉴苏联经验实行军事一长制。1985年,越共作出《关于继续健全党对军队和国防事业的领导体制》的决议,设立中央军事党委,加强党对武装力量的领导。
调整时期(1986~1993)1986年越共“六大”后,越南开始实施战略调整,其军事思想随之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91年,越共“七大”强调采取政治、外交、军事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积极的政治对话解决区域性国际争端;认为短期内不大可能爆发针对越南的大规模战争,但爆发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的可能性增大。自此,越南开始强调军事战略必须服从国家战略,以积极防御战略取代积极进攻战略,提出所谓“海域保卫战略”,同时强调调整战略部署,完善以“区域防御”为骨干的全民国防体制,侧重应付中、低强度的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及制止内乱;明确提出“正规、精锐和现代化”的质量建军方针,大量裁减常备军,重点加强海军、空军和技术兵种建设;重新修订《义务兵役法》,健全预备役动员体制。通过一系列调整,越南军事思想发生了较大变化。
基本内容越南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战争观、人民战争思想、武装力量建设思想和作战思想等。
战争观越南认为,战争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对抗阶级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和经济目的用武装斗争形式体现出来的社会-政治现象,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和维护本阶级的根本利益。现代战争是敌对双方之间在军事、政治、经济、外交、心理、思想等各方面的全面斗争。在战争与政治的关系上,越南认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是政治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政治斗争规定了战争的政治目的,政治力量是武装力量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暴力革命是夺取政权和争取民族解放的惟一道路。在战争的分类上,越南认为,战争首先应分为正义战争(进步、革命、反侵略战争)和非正义战争(反动、反革命、侵略战争),必须拥护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在人与武器的关系上,越南认为,决定战争成败的是人,而不是武器。武器是重要因素,在现代战争中武器和技术装备的作用明显提高,必须重视发展和改善武器装备。核武器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对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影响很大,但不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不可能改变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
人民战争思想越南认为,人民战争思想是越南军事思想的基本内容,全民动员、全民武装、全民杀敌是党指导战争的基本路线。未来战争是现代化战争,具有规模大、空间广、节奏快、紧张激烈,以及大量使用威力大、精度高、机动能力强的新技术兵器等特点。因此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坚持人民战争,以少敌多,以小胜大,发挥全民国防、全民战争的优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人民战争的基本指导思想是积极进攻,利用一切有利时机,对敌实施积极、主动、坚决、连续、全面的进攻,形成压倒敌人的总体优势。人民战争的力量组织方式,应以群众性政治力量为基础,建立包括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在内的结构完整的武装力量。人民战争作战方式的突出特点是:地方人民战争与主力兵团的正规战相结合,军事进攻与外交、兵运、政治斗争相结合,各种规模和多种作战形式相结合,以及在各个战略地域同时打击敌人。
武装力量建设思想越南认为,武装力量建设集中体现了党的军事路线,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之一。其基本原则是: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越党自建立军队以来,一直把党对军队的领导作为军队建设的基本政治原则,强调军队必须置于党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之下。主要体现在:一切有关军队和国防建设的重大问题均由中央政治局决定;指挥员必须服从上级首长和本级党委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通过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军队工作中去;建立和巩固各级党、团组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用条令、条例约束干部和战士的行为等。
实行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越南认为,这种“三结合”体制是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发挥人民战争总体威力和赢得战争胜利的决定因素。随着国家战略的调整,越南军队建设已由战时状态转入和平状态,故强调平战结合,建设一支数量适当、装备精良、机动灵活、战斗力强、总体质量高、日益现代化的正规军,同时要继续加强民兵自卫队的数量和质量建设。
协调而有重点地发展各军种、兵种。越南认为,现代军事行动往往具有诸军种、兵种协同作战的性质,因此必须协调发展各军种、兵种,但由于军费有限,必须突出重点。强调合理调整各军种、兵种比例,优先发展空军、海军,控制陆军规模,减少步兵,重点加强技术兵种建设。
建立预备役和快速动员体制。越南认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规军战时补充和扩编的直接来源,必须从数量和质量上建立强大的后备力量。越南从1960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基层单位普遍设立兵役管理、动员和监督机构,制定预备役预编和就地补充方案,完善经济建设部队的平战转轨机制,建立完备的快速动员体制。
作战思想越南认为,作战思想是军事思想中最生动的内容,主要有:
积极进攻。长期以来,积极进攻是越军最基本的战略、战役、战术指导思想和最重要的作战原则。越南认为只有积极进攻才能掌握主动权。战略主力不应用于防御,而应始终形成拳头用于战略进攻和战略反攻。进攻是最主要、最基本的作战类型,反攻是主要、普遍的作战类型,防御是重要的作战类型。80年代中期以后,越南在战略上提出了“积极防御”思想。
总体战。越南认为,总体战是现代人民战争的特殊表现形式,可以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全国的综合威力。其主要观点是:军事斗争与政治、经济、外交斗争相结合;各种作战力量相互配合;游击战与正规战相结合;多种作战样式和手段相结合;动员和组织全民杀敌。
歼灭战。越南认为,消灭敌人有生力量是夺取胜利的先决条件。歼灭战应以成建制歼灭敌主力和精锐部队为主。只有打好歼灭战,才能改变战场上的力量对比,粉碎敌人的战斗意志,为发展进攻或胜利结束战争创造条件。在有利情况下,歼灭战应贯串于战争的绐终;情况不利时,应从打消耗战和小歼灭战开始,由小到大逐步打大歼灭战。
秘密突然。越南认为,秘密突然是战略、战役、战术行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作战行动尤其是在敌强己弱、以寡击众的情况下,具有至关重要甚至决定性作用。其基本要求是:隐蔽己方的行动意图和时机、作战方向和区域、使用的兵力和装备、采用的战法等,运用谋略诱敌或迫敌就范,以达成突然性。
攻敌要害。越南认为,准确地攻击预定目标,打敌要害部位和关键力量,可引起敌全线混乱和迅速崩溃。强调选择敌首脑机关、指挥中心、主力部队、预备队、主要战争工具、重要后方技术设施和交通枢纽等作为主要攻击目标。通常采取的方式是派遣少量精锐部队进行偷袭,必要时集中兵力进行突击。
集中兵力。越南认为,只有在决定性时刻和地点集中优势兵力,才能给敌人以歼灭性打击,从而打乱敌人部署,扭转整个战局。在关键性战斗中,特别是对依托坚固工事顽强防御之敌发起进攻时,为了确保必胜和速决,通常要集中数倍于敌的优势兵力。
掌握强大的预备队。越南认为,现代作战紧张复杂,掌握强大的预备队是为了随时应付突发情况,在决定性时刻增强突击力。预备队的组成和规模应视作战任务和形势而定,但必须拥有足以完成任务的兵力和机动能力。预备队应隐蔽地部署在便于向多个方向机动的地域,集中和适时使用,以便完成各种不同任务。
评价与展望越南军事思想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家战略的调整,越南军事思想将在继续坚持积极防御和以人民战争为基础的全民国防思想的同时,加强对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的探讨和研究;军队建设将继续贯彻质量建军原则,注重后备力量建设;作战思想将突出强调快速反应和诸军种、兵种协同作战。
主要参考:《越南军事简介》、《当代军事思想》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