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上五年级(9月 开学后上六年级)于2008年5月24日在其学校被其同学(以下称为A)撞到而摔伤,伤到膝盖(其同学违反校规,在追打另外一位同学(以下成为B)的过程中将我女儿撞到)。当时校方通知A的马上家长(A的母亲)来学校,由其陪同前往唐山骨科医院检查。我的妻子(本校教师)一同前往。A的母亲在医院挂完号后,又耽搁了20分钟,才返回(估计是通过关系找医院的熟人),医生(以下称C)给我们诊断时,极力说我女儿摔的不重,我妻子说孩子的膝盖疼,并说压之有痛感,C说对此现象他无法解释。
我妻子提出拍X光片进一步检查,C说他认为我女儿的膝盖无问题,并极力劝说不要拍片,理由是拍片有辐射,杀白细胞,可能造成癌症。但最可气的是,他说让我妻子慎重考虑,拍还是不拍,如果不拍,要求我妻子在病例上写上拒绝拍片。我妻子因但是被孩子的病情困扰,一时糊涂,在病例上写上了“拒绝拍片 夏静怡”。(注:夏静怡为我女儿)。此外,C的病例书写简直是天书,根本就看不懂。(现在,想来是C为A的母亲省钱)。
此后,我女儿的膝盖一直疼,于5月27日到唐山工人医院通过核磁共振检查,诊断为膝盖半月板2度损伤,并有积液。
我对C的做法极为愤慨,找到唐山骨科医院急诊科主任和C本人,C百般抵赖,说不做检查的目的是为了省钱及他认为我女儿的膝盖没事。同时,C认为我方想拍片,他告知拍片的不良后果后,我方决定不拍而让我妻子在病例上写字,他毫无责任,且态度蛮横。急诊科主任态度不错,认为C的做法不妥,但他也无法左右C的做法。我又到唐山骨科医院医患科和行风办投诉,均态度恶劣。对于C的做法和天书病例均不给我积极的回应。
我现在欲起诉医院和C本人,拟诉讼要求有两个:1. 要求C给我重抄一份病例,本人为高校教师,C的病例我从头到尾能够认识的不到5个字。 2.C的诊疗耽误了我女儿的病情治疗,要求一定数额的赔偿。我在与C的几次通话均用手机做了录音,里面清楚地说明了我方要求拍片,C劝我方不拍的事实情况。
我想请各位律师帮我分析和给予指导:1.起诉胜算的可能有多少 2. 我与C的录音可在多大程度上弥补我妻子在病例上签“拒绝拍片”的不利状况。3.可增加您认为的哪些新的诉讼请求。我不在乎赔偿多少,就想通过诉讼惩治毫无医德的C。
非常感谢。
1、病历不可能重写,否则是假病历,天书病历你不认识不要紧,可以作为证据
2、因为你是监护人,在签署拒绝拍片协议的时候是有行为能力的,故有法律依据。
3、C医生的诊疗程序应该没有错,
4、在就诊时就录音,说句老实话,我也是医生,你这么不信任、不尊重医生,谁也不愿意给你看病。个人觉得有诈骗嫌疑
从你的叙述来看,唐山骨科医院并无不当。
同时,你妻子又有“拒绝拍片”签字,作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至于“病例书写简直是天书”你看不懂,并没有非常大的问题。
因为如果律师、医生间、医疗鉴定委员会、法院能读懂就可以。
但是,如果你把焦点放在胜诉上,还是有希望的;因为
“唐山工人医院核磁共振检查”仍然可以说明是A的错误,
你孩子的伤病以及损失可以由A(甚至和B)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