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去发展,最好的途径是直接投资的方式,可是美国的移民法律却没有提供这个方便,非要让投资人在没有获得自由出入美国身份的情况下,先将投资款汇入到需要投资的项目中,然后等待签证的批准,这种带有风险投资的做法让不少投资者裹足不前。而到美国设立分公司,则是让有意扩展美国市场的人士找到了一种进入美国的最佳方式。
L1签证,就是美国专门发给那些在美国开设了分公司的跨国公司经理及特殊专业人才的工作签证,它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另外,母公司在美国,在其他国家设立的分公司的经理也可申请这类签证。它的特点是:准许申请人具有双重“倾向”:既非移民,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征。在我国经济腾飞以来,已经有不少聪明人士以这种方式进到了美国,而且获得了美国绿卡。 现在越来越多的商业人士都不得不选择办理L1签证,原因是自美国911事件以后,美国加强了对海关的管制力度,严格控制B1签证的发放,同时将B1签证以往通常签发的3个月停留期缩短为1个月,并且一般不给延期签证,使得持有B1签证人士感到非常的不方便,尤其是持B1签证在美国做生意的老板们,现在,L1签证更显示出它的优越性。
如果您是公司拥有者、总经理或经理等身份,想到美国发展,应该申请L1签证;如果您是国营、集体、三资或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三年在中国企业中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最好委托我公司帮助申请L1签证。持这种签证进到美国,一年后,可以申请美国绿卡。如果您早有投资意向,可在进到美国后,从容地考察投资项目,完成您的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