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工友,男,29岁,因工作时机器压伤左手食指末端呈碎烂状,影像描述:左侧食指末节近端横形骨折,骨远折端向指腹侧移位,向背侧成角,两端稍错位.关节面未破坏.周围软组织稍肿胀,无积气或阳性异物影。
入院后医生对该指末端进行了截指处理,一周后即康复出院。
问题一:对照有关评残标准,他能够评上残吗或能评几级?
问题二:如何理解第十级评残标准当中的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是指3-4指当中的一指缺失还是同时缺失?,我理解是应同时缺失不知对否?);
问题三:如何理解第十级评残标准当中的34)身体各部位骨折食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什么是无功能障碍?)
请各位指点。
可以。按照工伤评残标准,你说的情况符合工伤十级中的“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