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承诺不兑现 家电维修成为投诉热点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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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07年2月6日)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热线获悉,上周市消保委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家用电器维修投诉成为热点,短短一周就有100多件。

冬令季节,空调、热水器等家用电器使用频繁,故障也多了。一些商家却常常不履行保修责任。史先生在2004年购买了一台阿波罗热水器,购买时对方告诉他,这款热水器的内胆保修期为5年。最近,在使用中史先生发现热水器的内

胆出现了质量问题。为此,史先生同厂方联系要求保修。没想到对方告诉他,修理可以但要付费。对此,史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对此,市消保委认为:企业既然向消费者作出了承诺,就应当遵守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宣传的时候一套,售后服务又是另外一套,否则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经营者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达到当初的承诺,应当主动同消费者协商,取得消费者的谅解,并积极寻求其他的方法,以求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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