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药店随意出售肠炎灵 但现在到那一个药店也是不随意出售了 必须有医院开出的病症单子药店才可以出售 这是不是国家对药品管理有什么规定啊?是有什么政策的话 像肠炎灵这样的要在药店不可以随意出售是为什么呢?
因为肠炎灵是属于处方药~~根据我国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要求,处方药要凭医师处方销售。
我国自2000年开始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其核心目的就是有效地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和危及健康。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对非处方药的管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 概括起来说,重大意义有以下三个:①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它有一个合理使用问题,否则不仅浪费药品资源,还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有的还会产生机体耐药性或耐受性而导致以后治疗的困难。②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为医药行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医药工业发展提供良好机遇。③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肠炎灵,又称“庆大霉素碳酸铋(胶囊)”,不良反应较多。其中较常见也是最严重的是耳毒性、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 考虑到近年耐药菌株的增加,有关部门对类似药品限售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