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政府明确了“e Japan重点计划”,将以高速因特网及电子交易为重点,向高速网络和无线方式积极推进。日本政府之所以推进无线方式,是以即使不通过NTT东西地方公司的通信网络,也能实现高速网络为目的。因此,除了在2001年中要求通信企业使用新频率外,还将对频率使用权进行投标。此举将降低通信费用,促进IT技术的发展。
根据日本政府的IT基本战略目标,将在2005年实现3000万家庭高速上网,并能顺利收发动画等数据。目前,在IT及网络活用方面,日本仍比美国落后。例如高速网络普及率低,音乐配送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交易市场规模仅为美国的十分之一。此外,通信费用却比美国高近2倍。
在政府普及高速网络政策中,最大的焦点是:是否NTT的垄断阻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因此,日本政府决定发展无线网络,即使不通过NTT东西地方公司垄断的市内通信网络,也可以发展高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