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国家经贸委将建立和实施我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能源效率标识是粘贴在用能产品上的一种标签,突出表明该产品能源消耗量的大小和能效等级,以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能得到直观的能耗信息和估算日常消费费用,以判断同类型产品中哪些型号能效更高、使用成本更低。
美国、欧盟、日本、巴西、韩国、泰国、我国香港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实践证明,能源效率标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范用能产品市场的一项重要而有效的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今后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重点是:制定和完善以《节能法》为核心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和引导用能产品和设备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即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不仅是新世纪我国节能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政府转变职能,通过市场手段加强节能管理的一个重要标志。
(国家经贸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