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隆重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号召全党全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奋斗。近日,又发布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组织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战略部署,这些重大决策和部署对新时期加快推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体制和机制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科技结构布局,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提出:“实施《规划纲要》,体制机制是关键。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有效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推动经济与科技的紧密结合,形成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科技中介服务等相互促进、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因此,新时期要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
科技体制改革是一场解放科技生产力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科技事业发展和推进自主创新的动力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紧紧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以加强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富有创造性的实践不断深化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以改革事业费拨款制度为重点,科研机构的活力和竞争意识显著增强;以改革科研机构管理体制为重点,科技系统结构得到优化,加速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为重点,基本建立竞争择优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提高了科技资源使用效益;以改革人事与分配制度为重点,科研机构初步建立新型运行机制,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显著提高。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方针和政策是正确的,深化改革为科技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在行业技术创新中发挥了骨干作用,各项科技管理和运行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健全和完善,为新时期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和《决定》要求,实施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必须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解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公益科研力量薄弱以及科技宏观协调不够等突出问题,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加强自主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生产力提供体系和制度保障。
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是我国科技发展战略的一个重大调整,是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深化改革,创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整合科技资源为企业创新服务,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注重发挥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在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同支持下,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研究开发主体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同时,要继续推进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国防科技体制改革以及科技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对于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深化企业化转制改革,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骨干作用;对于从事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要加快推进分类改革,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和相对稳定的经费资助机制。国防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机制,要从宏观管理、发展战略和计划制定、研发活动、科研基地建设和科技产业化等多个方面,促进民用科技和军用科技的紧密结合和有效互动。科技宏观管理体制的关键,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国家动员和整合科技资源的能力,加强重大科技政策制订、科技计划实施和重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健全科技资源全社会共享机制。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