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造成左手软组织开放性受伤,缝合十三针,骨头未骨折,近一年来干活多时有点肿和疼,住院半月老板已开生活费用,工资和医疗费.疗养半月后继续上班,现在我想再要点受伤补偿费,请问专家再要多少合适?
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法(司)发(1990)6号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
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从目前国家的有关工伤规定1-10级里,你的够不上评残,所以不太好要受伤补偿费,但是老板出于人道,你和他协商,可以要最多2月当地平均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