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起,市城管执法局将在全市范围开展节水专项执法检查。一旦发现各种浪费水的现象,执法人员将当场开罚单,其中水龙头跑冒滴漏依法最高可罚1万元。
市城管执法局将针对工程施工未取得临时用水指标、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及用水设施、设备、器具失修、失养造成浪费用水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自去年开始实施。2006年,仅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就查处节水问题112起,罚款188万余元,其中施工工地查处86起,占76.8%。今年的前两个月,全市城管执法机关就已查处节水问题100余起,罚款17200元。
在检查中发现,城市节水类违法行为主要是工程施工未取得临时用水指标、擅自开凿机井、安装明令淘汰用水器具、擅自从消防设施取水、用水器具管理不善和失修失养等五类。
目前,北京市大部分宾馆、饭店都已经或正在改造明令淘汰用水器具,更换了新型的水嘴、便器。从今年开展的节水检查情况看,各大宾馆、饭店水龙头跑冒滴漏等因用水器具管理不善造成的浪费用水行为仍然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