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4日表示,力争到2008年,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近年来,中国一直提倡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马力强在4日举行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废物零排放论坛”上表示,国家将抓紧出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旧轮胎、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
此前,发改委起草了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可自行进行处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处理;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
发改委提供的资料显示,2003年中国生产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脑共有1.82亿台,社会保有量9亿台,报废量2800万台。由于没有对废旧家电进行有效回收处理,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马力强说,今年发改委还将重点组织编制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制定和发布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尽快出台循环经济法,修订节约能源法;进一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循环经济发展资金。
会上,专家介绍说,“零排放”是指“投入生产工序的原材料均应转换为产品”。近年来,不少试点企业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在实现企业发展规划目标的同时,能源、水、原材料消耗基本上不增长甚至负增长,有的还实现了废渣、废水的“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