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了一家药店,营业额不多,利润每月超不过200元。最近由工商人员跟她要每月250元。搞不懂什么是什么税种。请问该怎样处理。
税收由各地当地地科局征收,有两种计费方法,一种是包干的,不管你每月的实际营业额多少,缴纳的税费都一样,具体要多少钱,由税务局核定。
另一种计费方式是按照实际的营业额进行计算,多营业多缴税,少营业少缴税。
以上两法的区别是,前者简单方便,税务局只要核准额度,无需花很多心思去做日常的监管和稽查,但它的缺点是计费不可能太准确,可能定得偏高或偏低。后者计费比较公道,但会经常稽查,以防偷漏税款。
工商是收管理费的,税收只能由税务部门征收。
一、《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管理费的标准,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利润率或收入总额确定。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5~1.5%收取;对从事劳务活动的,按收入总额的1~2%收取。 你可据文力争。
二、个体药店税收,一般都是实行定额征收的,分别向国税和地税缴纳。主要征以下几种税
1、增值税。按月不含税销售额*4%计算,按月向国税缴纳。
2、城建税。按增值税额*城建税率(城市7%,县城、建制镇5%、其他地区划%)计算,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3%计算,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
4、个人所得税。未建账的,一般按销售额*征收率(如2%)计算,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
5、房产税。按房产原值*(1-扣除率)*1.2%计算,按年向地税部门缴纳。
6、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地面积*定额税率(如2元/平方)计算,按年向地税部门缴纳。
三、个体药店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未达起征点,不征税。超过5000元的,全额征收增值税。
四、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实缴增值税计算缴纳。如增值税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不征。
据我了解,商户应当有以下的税种:
一是向地税局申报缴纳5%的营业税,并按营业税的税额缴纳7%城建税和3%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2%左右。
二是月营业收入不足当地起征点的,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了。
三是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四是如果开发票的金额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再补缴税款,没有超过定额的就按定额缴税就可以了。
像你朋友的情况有些乱收税的倾向,建议:向专税员问清税种与标准,妥善处理,协调好各种关系才能开店的,那可是官老爷呀。
你好!
4%增值税,同时还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实行定期定额,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