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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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自1999年1月1日起,除对香皂仍按现行政策规定依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以外,其他护肤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统一由17%降为8%,本通知下发前多征的税款,抵减以后月份应交的消费税税额。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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