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卫生局获悉,从即日开始,乌鲁木齐将全面开展对医疗市场的专项治理整顿。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与外地医疗机构或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医;或将医院某科室以“承包”、“租借”等形式与他人合资合作;以及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
同时,医疗机构未经发证机关批准,擅自扩大诊疗科目,随意变换诊疗地点;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聘用社会医务人员职业,甚至聘用非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也在治理范围之内。
对于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所谓“中心”、非法行医、游医、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专家”会诊以及在药店进行“坐堂”的都要坚决予以取缔。
对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中的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也要进行检查,医疗机构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与审批不符的要严肃查处。
已经开办的医疗美容机构和开设医疗美容科室要进行严格审核,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不合格的医疗美容机构或美容科室,坚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疗科目。
乌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沈丽华介绍说,目前,各区县的整治已经开始,各医院也在自查,之后,我们将对全市进行检查,这次对医疗市场清理整顿的专项治理在6月20结束。
稿源:《新疆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