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业遭遇“五面埋伏”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进行美容前须了解美容院是否具备经营资格
南山消委会今年上半年统计材料显示,因接受美容服务和购买使用化妆品导致纠纷的投诉呈现上升趋势,其中25%的投诉涉及到被美容部位受损。
面部护理“护”出十余处伤口
“五一”长假期间,王小姐到一家大型商场里的美容院接受面部美白补水护理。护理结束30分钟后,王小姐感觉面部开始发烫泛红。美容院对其作简单的防过敏处理后称问题不大。三天后,王小姐面部出现脓包,南山人民医院诊断为“面部发红发热,伴红点,10余处表皮剥损,干燥伴少许脱屑。”令王小姐气愤的是,在与美容院协商过程中,对方居然说:“又没死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想漂亮就得付出代价。”同时拒绝协商和承担相应费用。
在消委会的多次协调中,美容院以责任难以划分、程度无法量化为由,未能和消费者达成调解意见。因美容引起的纠纷解决时常常出现类似取证难、依据少、赔偿标准缺失、消费者心理难以得到抚慰等难点,协商的过程往往需要反复多次且常常难以让消费者有满意的结果。
祛斑祛得不敢去上班
年近30的陈小姐面部渐现斑点,几经挑选后,她在某大型商场的化妆品专柜花688元购买了一套名牌柔肤祛斑霜。然而使用不到一个星期,其面部开始出现不适,紧接着小范围出现红斑,而商场促销人员则安慰说这是正常现象。可不久陈小姐整个面部变得通红并感疼痛。在医院治疗10天后,陈小姐才勉强敢出门从事正常工作和生活,但促销小姐事先承诺可以祛除的斑点依然顽固地长在脸上。经消委会协调,厂家补偿陈小姐6000元。
统计材料显示,因购买和使用化妆品而导致面部受损占美容投诉的52%,受损范围往往会由局部蔓延到整个面部。此类投诉中,部分消费者选购了并不具生产资格的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化妆品,出现问题后索赔困难。
美容业呈现五大问题
受理投诉和调查过程中,南山消委会发现,目前,美容服务和化妆品销售存在五大问题:一是事前不告知风险和提醒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模糊或夸大化妆品美容效果;三是提供服务或商品前不仔细检查消费者个体体症是否合适,只顾吸引消费者接受服务或将化妆品推销出去;四是为争夺客源竞相压价,不在提高服务上做文章,而以牺牲质量来补偿过低的价格;五是部分不具备资格的美容院从事医疗美容边缘范围的项目。
南山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服务和化妆品时,对广告宣传要仔细甄别。进行医疗美容时,一定要了解美容院是否具备经营资格,注意防范可能被伤害的风险,尤其要防止美容不成反毁容。
深圳商报
(记者 苏海强 通讯员 赵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