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广告处收到了南京市民递交的4份民事申诉状,举报“沃尔玛”超市南京店销售了12种问题商品,希望省工商履行法定职责,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据了解,这12种问题商品包括:
1、“满婷沐浴乳”,该产品外包装宣传“对皮肤瘙痒、干燥脱皮、出现小红疙瘩等症状有作用”。违反了《广告法》第19条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2、“亨氏”黑米红枣营养米粉,该产品外包装利用成分“锌”宣传“促进生长发育”的保健作用。南京雨花区工商局此前已经因该问题处罚了厂家。
3、“索芙特美腿香皂”属于普通洗涤用品,外包装却宣传可以“减肥”的特殊作用。南京雨花区工商局此前已处罚了厂家。
4、上海顺香蜜乳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力冠”中老年蜜,产品名称中宣传补钙的作用,外包装还宣传“是探亲访友以及家庭食用的最佳营养饮品”。南京雨花区工商局介绍上海执法部门就该问题对厂家进行处罚。
5、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汇源鲜橙汁”,产品名称介绍百分之百鲜橙汁,但实际上该产品配料中却还有纯净水,并非百分百,引人误解其实际成分含量。另外,外包装还称其“最大限度保证果汁的新鲜、营养”等。 南京雨花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称经向南京市工商局请示后对该问题正在处罚厂家。
6、绿叶牌“天麻薯仔”(今年3月15日生产),产品存在长白毛、有霉点现象。外包装宣传“绿色食品”,但是没有绿色食品批准文号。
7、“麦堡牌”美国炸鸡粉,其实际为国产,制造商合肥麦士堡有限公司。该产品如此标注名称,早在去年初已经被江宁区工商局罚款10000元。今年3月,又被雨花区工商局再次处罚。更为可笑的是,拨打该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电话竟被告知是公用电话。
8、白叶牌初榨橄榄油,普通进口食品,产品吊牌宣传其可以“防治便秘”、“保护皮肤”、“提高骨密度”等等。
9、凤凰山红心地瓜干,普通食品包装上宣传其有“保健作用”,内部产品也出现霉变现象。
10、茹梦桃汁,外包装标注“最大限度保存天然果肉纤维”,“有助人体消化吸收”等。
11、凯涛奇牌黑芝麻饼干,外包装利用成分宣传“可以抗衰老、延年益寿、预防治疗贫血”等。
12、vivitar牌vivicam3350数码照相机,宣称中国生产,但是外包装没有注明生产厂厂名、厂址以及执行标准编号等法定标识。
依照《广告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产品质量法》等规定: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普通食品不得宣传保健作用,也不得借助其某种成份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某种保健作用甚至是治疗作用或者医疗用语。《产品质量法》等要求,国内生产销售的商品必须要有中文表明的生产厂厂名、厂址以及执行标准编号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要求: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第39条规定:发布广告宣传有关绝对化用语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递交诉讼状的几位南京市民受到了省工商广告处有关负责人的接待,他们将等待该处对上述商品进行依法查处。
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