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海南特区报
买了一套国内知名品牌的护肤品,本打算好好地为自己的脸部做一下护理,没想到却差点因此毁了容。昨天,卢先生跟记者说起当时脸部溃烂的情形,还心有余悸。
上个月11日,卢先生买了一套某品牌的茶树油青春洗面露和暗疮膏组合。当天晚上,卢先生兴致勃勃地用上了新买的护肤品,谁知道第二天早上一起来却发现,脸部三角区的皮肤居然溃烂、红肿、化脓了!卢先生马上向该产品在海南的代理商——海南×丽日用百货有限公司反映了这个情况。15日下午,卢先生和经销商一位车姓负责人来到海南省人民医院门诊部做了医疗诊断。医生在诊断书上写着:因使用暗疮膏、洗面露导致面部溃烂化脓。卢先生当即要求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等方面损失,可该负责人表示,只愿意退还货品。“光是退货又能怎样,我的脸都弄‘花’了。”卢先生气愤地说。昨天,记者见到卢先生时,虽然已事隔一个多月,但他的脸上留下的印记依然可见。
海南×丽日用百货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愿意给卢先生退还货,但是要求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就没有任何道理了。再说,当时他在医院并没有做皮肤测试,怎么就能以此断定就是我们的产品损坏了他的脸呢?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口消协的符主任,他分析了造成消费者过敏或不良反应的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化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就存在消费者的肤质差异对化妆品不适合的问题。不少产品虽然有合格证明,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适合。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美容化妆品类商品时首先要判断是否为合格产品,如选购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时,一定要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许可证号。购买没有使用过的化妆品,不妨在自己耳后、手臂内侧等皮肤处先做一下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