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中院”在广州仍非常普遍,运作更为隐蔽
时报记者 秉 言
公立医院挂满锦旗牌匾的门诊科室竟是私人承包,里面的医生竟然没有行医资格……这种公立医院出租科室产生的“院中院”现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诱使患者掉进了公私共同
设置的陷阱。日前,国家卫生部发出通知,今年下半年,全国医疗系统将掀起一场“飓风行动”打击“院中院”。7月底,本报《健康金版》的记者开始着手调查广州市医院的“院中院”。记者的一位朋友H医生恰好是某大医院“院中院”——外包整形科的主任,在记者答应不透露其详细身份的前提下,他向记者透露了广州“院中院”的诸多内幕。
大医院也有“院中院”
区级医院和诊所“院中院”的现象比较普遍,广州很多区级医院的性病门诊被私人承包。一些市级医院也设有“院中院”,H医生所在的整形科就是私人和广州某大型医院合作开设的。H医生说,大医院的“院中院”看上去很正规,它的技术设施条件好,管理规范,药品正规,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有的还打着“全国某某中心”、“广州市某某基地”、“中国某某学会”等牌子。但是,其敲诈病人的手法比小医院的“院中院”还狠,比如一个普通的尿道炎,吃几天口服药花几十元就能治好,而“院中院”的医生出假报告,给诊断出性病,治疗一月半月,还用高档药,医下来非得几千元不可。
H医生还透露,大医院的“院中院”借着非营利性医院的名义连税都不用交,而且充分利用医院的品牌吸引顾客。“夸大病情、卖贵药、增加检查费用都是惯用的手法。”H医生说,他的整形美容科因傍上了大医院,每个月都有几十万的纯利润。
专治性病肝病等疑难症
记者调查中发现,“院中院”以皮肤性病科、不育不孕科、美容整形科为主,还有肝病科肿瘤科、结石科失眠科等。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某“江湖医生”高价租下了广州市某医院的楼房,分别开设了泌尿科、不孕不育、皮肤科等门诊专科,并以医院的名义大做广告,一年就获利30多万元。东莞的一位陈姓小姐向记者透露,她听某电台介绍,广州某大医院的不孕不育科请到国家知名专家坐诊,她前去治疗,仅十天就花费1万多元,其中检查费2000多元。陈小姐觉得非常不正规,顿生怀疑,于是上该医院网站查询,发现该科室未入医院科室之列,但院方否认该科室被外包。
据H医生介绍,承包人之所以爱开泌尿科、整形科或肝病专科,是因为这些科室利润大,利用病人医病心切或爱美心切,宰一个算一个。
医疗事故多出自“院中院”
据透露,患者和医院的医疗纠纷大多来自“院中院”。记者在一些正规医生处了解到,转到他们这里来治病的病人有不少曾在类似医院的科室看过病,他们是冲着医院牌子去的,结果却被不正规的科室给坑了。对此,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杨医生说,在业界内早就听说一些违规的“院中院”乱看病,他们的医疗质量均不过关,因此出现的一些医疗纠纷往往医院不肯负责,转到正规医院办的科室来看,发现许多都不是大病,只是没有接受正确治疗所致。
但病人有医疗纠纷找“院中院”大多告不赢,在小医院和诊所的“院中院”要是出事,“院中院”就关门走人,而在大医院的“院中院”一般出不了事,即便出了事他们也不会跑,因为他们通常用钱摆平。
相关报道 “院中院”有四大破绽
日前,广州某三甲医院整形外科主任H医生向记者透露,为掩人耳目和对付调查,医院对外一律把“院中院”称作本院的科室或叫“联合办院”、“引进技术”等,并统一管理、统一进药、统一经济核算。这令监管人员很难取证,打击起来难度极大。
但“狐狸再狡猾,也偶尔会露出尾巴”。根据H医生的介绍及记者多日的暗访,发现违规的“院中院”有一些破绽共性:第一,“院中院”多数会打广告,而这些费用通常是私人老板出资。第二,一些合作科室会多出一部分是没有编制的医护人员。根据卫生局有关规定,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其每一个科室都有规定的医护人员编制。第三,按照有关规定,非营利性医院超过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要招标采购,如果查出医院某些大型医疗设备没有通过采购方式,则可以查医院购买设备的发票原件。第四,合作科室的医疗收费大部分超过物价局定价,只有极少数项目低于定价。比如割双眼皮,物价定为不超过600元,而多数整形科超支。H医生打比方说,超过物价局定价的收费项目,合作的院中院项目占有几率是90%,医院自己的科室占10%。
暗访广州疑似“院中院”
“院中院”以皮肤性病科、不育不孕科、美容整形科为主,因运作极度神秘,令人真假难辨
医院把科室外包出去,被称为“院中院”,“院中院”现象已经不能用新鲜形容。多年来,它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年初,广州市三令五申不允许医疗机构将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但因为“暴利”驱使,短短几个月时间,“院中院”又死灰复燃。
近日,记者根据医疗界朋友提供的一份广州部分医院外包科室的可疑名单,暗访了广州多家医院,发现医院科室外包情况仍很严重,并且运作更为隐蔽。
疑点:某医院三诊室是否“院中院”
广州市东风路附近的某区级医院,据传该医院的整形科、康复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中心为外包性质,7月31日下午,记者乔装为患者前去探了个究竟。
这天是星期六,据门口的保安介绍,周末该医院开诊的除了急诊,还有整形科、康复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中心。
疑点1:整形可讨价还价
记者先来到八楼的整形科,在电梯的出口处,记者看到很醒目的招牌:某某医院中韩整形美容中心。记者在走廊观看介绍资料时,一位身穿白大褂的男人从一间办公室里走出来,他自称姓聂,是整形科的主任。他笑着说,记者长得蛮漂亮的,可惜有一个双下巴,如果把下巴的脂肪抽掉,就可以显现一个很美丽的轮廓。记者扮作一脸惊喜的样子说:“真的吗?但抽脂安全吗?”见到记者动心,聂主任便把记者请入诊室。这间房子里面共有五六个人,大部分人穿着白大褂,但没有佩戴工作胸卡。记者留意到这些白褂衣服没有像一楼急诊室医护人员的衣服一样,打上醒目的医院标记。聂主任介绍抽下巴脂肪再加填充物的费用共需要四千元,记者表示除了想对下巴整形,还想抽腹下脂肪,并带同学来割双眼皮,问他费用是否可以便宜一点?他犹豫了一会说,拿不了主意,这是医院统一定价收费。记者故意问:“你们这不是叫中韩整形科吗,合作的科室可以自行定价吧?”“我们每月会邀请韩国整形医生来坐诊,所以才叫中韩整形中心。”聂主任解释说。但记者后来询问整形科室另一位姓卢的医生时,她则说中韩整形中心的叫法源于聂主任在韩国学过整形。
据聂主任介绍,该中心抽脂收费是按身体部位来算的,抽腹部和下巴的脂肪每项2000元,割双眼皮手术费是1000元。然而记者了解到,广州物价局对抽腹部脂肪的定价是每次500~600元,割双眼皮手术费不能超过600元。这家医院明显是乱收费!而更让人纳闷的是,在医院也能讨价还价!当记者表示收价过高而决定离开时,聂主任拿来一台计算器,他在上面按了一个打了约六折的价格给记者看,并低声地说,虽然医院统一定价,他作为科室主任还是有一定的自主议价权。
疑点2:康复科售美容产品
与整形科一墙之隔的是该医院的康复科,入门处站着一位穿行政办公套装的“迎宾”小姐,她的胸牌上清楚写着“服务员”字样。正对着门口是登记处,坐着两位穿有“某某医院”标记的白大褂的医生。一位自称姓邓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里是医院的康复科,开展的的项目包括拔火罐、针炙及各种电疗等,服务对象为中风瘫痪的病人和亚健康人群。她说,如果记者在这里消费金额满3000元,以后消费则可打8.8折,如果消费满6000元,则可打8折。记者看到,在这挂牌为康复科的诊室里还摆放着各种美容产品,邓说这里还提供美容服务。当记者问:“邓主管,这间科室是否是承包给外人开的?”她对这个称呼十分介怀,明显地表现出不高兴:“我们是医院的科室,在医院没有主管的叫法。”但在她给记者递上的名片上,明明写有她的职务是主管。
疑点3:招牌上署有合作方
最后,记者来到了位于七楼住院部入口的准分子激光治疗中心,在招牌的下面有小字注明是佳广医疗连锁机构。这间诊室装修得十分华丽,与旁边住院病房简单的装修相比,显得十分抢眼。记者对前台的护士表示希望了解一下这里准分子激光治疗的效果,一位胸卡上写着“曹××”的医生出来接待记者。她说这里的技术非常好,这个中心隶属佳广医疗连锁机构。记者问:“该中心是属于佳广医疗连锁机构的分院,还是属于这间医院的一个专科呢?”曹医生立即紧张起来,连忙说是属于这间医院的专科,只是从佳广医疗连锁机构引入设备。
当记者问到在哪挂号交费时,整形科、康复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中心的有关人士都回答除可以在他们科室直接挂号和收费外,在门诊部一楼挂号、收费及检查也可以。然而,当记者来到一楼急诊挂号处时,工作人员却不肯给记者挂号,说如果想看这些科就直接上去找他们,那里有独立的挂号、收费处。一位胸卡写着“曾××”的药师则回答,整形科和准分子激光治疗中心都承包给别人了。
8月2日,记者打电话给该医院医政处的一位人士,求证这些科室是否属外包,这位人士说不便回答。
怪事!泌尿男科看妇科病
近日,广州天河区某医院最近大打广告:知名专家刘医生包治皮肤病、泌尿疾病及妇科病。该医院正好在记者所掌握的被疑“院中院”名单中。7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医院的“×康楼”。在一楼门口处,记者看到墙壁上挂有该医院的导诊牌,注明皮肤科、泌尿科、鼻炎专科等具体在哪一层楼,却唯独没有对妇科的注明。在记者犹豫之时,一位穿黑色套装裙、年纪约三十四五岁的女士走过来问:“想看什么科?”记者答:“现在妇科还开吗?我想看妇科。”“刘医生,有病人,快下来!”随着她的大声叫唤,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女医生急忙地从二楼冲下一楼。
记者化名“梅丽”挂了一张妇科号,这位刘医生热情地领着记者进入一楼一间门口挂牌是“泌尿男科”的诊室,在诊室内的里间竟然有妇科检查的全套设备,包括窥阴器、妇婚检专用椅等。记者装作一副什么也不懂得的样子问:“这里治疗什么病?有几个医生呢?”“凡是与泌尿系统有关系的病都治疗,比如不孕、各种性病及妇科病都可以,这里只有我一个医生负责治疗女病人。”她还问记者有什么不舒服?“下体有点不适,觉得有点痒。”记者胡乱编造了一些症状。“不得了!你里面又肿又烂!”刘医生没有用任何仪器,只是草草目视了一下下体,就煞有介事地大声惊呼起来!她说记者有可能得了宫颈炎和某种性病,需要检查血清、支原体和衣原体,如果不尽快治,还会导致输卵管堵塞,以后生小孩就麻烦了。在写病历时,她只是简单地写上一两句,且没有签名。记者要求她写详细一点,便于日后复查。她拉着记者的手柔声说:“像你的这种情况不能写太多,以免让别人知道,现在最重要是把病治疗好。”
当记者看到三项检查费需要一百多元时,就表示不够钱。见记者打算离开,刘医生压低声音说,记者患有性病的可能性非常大,最好及早治疗。记者说,如果让朋友送钱过来,可能需要等到八点钟左右。她则笑着说,记者可在这看电视,她可陪记者聊天解闷,一起等记者的朋友送钱过来检查。
6时30分左右,心生狐疑的记者来到X康楼数十米处的一幢标明是医院门诊部的大楼。问挂号的工作人员妇科是否设在“X康楼”的泌尿科里,挂号人员回答不是,而是设在门诊楼后面的住院部三楼。
记者在住院部的三楼找到了标着“妇科”的诊室,但已锁门。记者问一位正准备下楼梯的医生,这里的妇科和“×康楼”的妇科有什么区别。这位医生一脸愕然地说,这家医院只有这里的妇科才看妇科病。当他得知记者在“某康楼”泌尿科看过妇科,他好心地提醒记者别上当。对于记者“×康科的泌尿科是不是被承包出去”的提问,该医生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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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某医院院长承认违规操作“院中院”
据知情人士透露,广州市天河区某医院存在“院中院”现象。日前,记者打通了该医院李院长的电话,声称打算注资承包医院的科室开办泌尿科,问李院长是否有场地出租,或是否愿意一起合作开办科室。并说已经看过他们承包给别人的泌尿科,问什么时候到期,希望接手与他们合作。
李院长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说目前与医院合作的泌尿科,还有两年多时间的合同期,合作形式是租用他们场地,合作方可以自己聘请医生,也可以借用医院的医护人员。当问到效益是否有保障时,李院长说合作方在外面请的医生水平很一般,但只要不出什么大漏洞,医生在诊治上动点手脚,还是可以生存得很好。
对没有机会合作开办泌尿科,记者在电话中表现出失望的语气,这位李院长开始游说记者投资别的医疗项目。他说,“院中院”以肝病科肿瘤科、皮肤性病科、不育不孕科、美容整形科为主,但近年有关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现在开设肾和脑科比较安全。李院长还说自己手头上就有这样的资源,他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是广东省人民医院脑科的主治医生,治疗脑梗塞很有名气。如果记者能引入资金,他们可以寻找场地以及提供专家合作,至于利益分成方面,大家可以协商。
为进一步套料,记者叹气说道,卫生部出台文件正严打“院中院”,现在进入风险太大。李院长在电话中笑着说,民营资本进入医疗界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像他们这种违规合作的“院中院”,届时即使查出来,他们也可以打政策上的擦边球,找一个理由搪塞过关。李院长还说,他做院长多年,已经在卫生系统结识了好多哥们朋友,医政处、医疗纠纷评定中心都有他的铁哥们。不过,为了慎重起见,他还是劝记者过了这个严惩时期再投资。
院中院:是非曲直自有公论
大部分人认为,在管理不善之下,“院中院”祸害无穷,应该坚决查处
本版撰文/时报记者 吴佶谊 李智慧 实习生 项素芳
近年来,医院中的“院中院”现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些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以专科门诊、康复中心、咨询中心等名义设在各正规医院,成为寄生在正规医疗机构的“怪胎”和“毒瘤”。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接触了大量医务人员和行业人士,他们就“院中院”现象发表了自已的不同观点。大部分人认为,“院中院”乃利欲熏心的产物,祸害无穷,应该坚决查处。但也有人认为,“院中院”只要保证医疗质量,不伤害消费者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对医院和消费者都是有好处的。
反对方
长安医院院长郭炳立:“院中院”弊大于利
“院中院”是医疗改革中发生的新生事物,在不同级别的医院都有存在。
三甲医院着重于疑难杂症的治疗,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是它所主攻的方向。技术含量不是很高的,则不是三甲医院主打的方向。不少大医院开展的像整形美容、激光脱毛等科室多以“院中院”形式存在,尤其是打广告较多的,说有确切疗效的。二甲医院中不景气的医院如从技术、设备上满足不了高速发展的医疗需求,他们就和企业合作,把某个新设科室外包给投资者,并由投资者提供设备。民营医院因为技术力量薄弱,承包科室的现象最为严重。
目前,“院中院”在公立医院不是主流,在民营医院、企业医院这种状况较为多见。大医院比较少,相对比较规范,影响比较大的是小医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院中院”可促使医院发展,但也带来很多弊端,应取消这种形式。院中院的存在,对原有医院的管理和发展都是不利的。从管理上来说,如不加强管理把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忽视质量和服务,产生医疗纠纷后,责任很难追究。从医院的发展来说,承包科室大部分用的是协定处方,自配自制药物,着重卖药,不注重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一般医院都具备三个级别的医生包括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而承包科室的医生多数只有初级医师资格证,在疾病处理上比较差,这对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品牌的形成都是不利的。之前,我们医院曾将糖尿病科和骨伤科承包出去,后来取消了。
对于“院中院”的危害,我院有切肤之痛。2000年,我院承包出去的整形美容科隆胸时发生效果不理想,乳房出现硬结症、感染,被媒体曝光三级医疗事故,给我院带来毁灭性的伤害。媒体曝光后,患者很少来看病,这种现象一直持续了三个月。从此,我们意识到医疗质量、服务、诚信、信誉对医院发展的重要性。
广东省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曾国洪:违规“院中院”扰乱医疗秩序
市场竞争必然是优胜劣汰。目前广州医院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争的一席之地,大大小小的医院都在从技术上服务上进行改进。
一切以患者利益为中心,是医院生存的的重要原则之一。这几年,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上,都能看出我院处处以患者利益为中心所做的努力,这为我们医院赢得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但是,有一部分医院在无法吸引到患者的情况下,违规进行操作医疗行为,将某些科室承包出去,不仅扰乱了整个医疗市场秩序,而且有可能侵害到患者利益。为此,对于违规的“院中院”,需要按照国家政策来处理,这是无可非议的。
广州市消委会办公室主任陈才兴:对消费者造成伤害要取缔
从一定程度上说,企业与医院专家联手合作是好事,但这种情况的前提是:1.医院不能把门诊承包出去,要管理部门加强监管;2.不能误导消费者,延误病情;3.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不能勾心斗角骗钱。
而那些为赚钱、夸大手术、医疗费用高、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院中院是一定要取缔的。
普通市民李小姐:希望重拳查处违规“院中院”
当一个人生病时,已经是非常痛苦的事了。而一些昧着良心的“院中院”却利用病人求医心切的心态狂赚钱,特别是一些公立医院享有国家免税及财政补贴的扶助政策,还与外来人合作一起骗钱,这委实让我们震惊。现在医疗广告铺天盖地,不少假药、假医、乱诊断以致谋财害命的报道也常有,这样下去真让市民都不知去何处看病,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掉到医疗陷阱里面了。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最担心的是越看病越重,我们的身体健康无法保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普通市民最希望国家有关部门重拳查处违规医疗机构,让市民看病看得放心。
支持方
广州德政路中大医院院长顾军:
在保障百姓利益前提下营利性医院可灵活调节
狭义上来讲,“院中院”就是和总院根本没关系。据我个人理解,“院中院”应是经济独立核算的。但几乎没有一间“院中院”不与总院发生经济利益的。承包科室后,一般都要上交总院一定利润,共同投资,利润分成。有些承包科室就是医生治病,得到的收入大部分给医生,小部分给医院。我们医院也和承包科室医生之间有经济挂钩,医生根据职称高低、病人多少,提成3%~5%。
就医院发展来讲,如果承包科室能保证医疗技术和医疗质量,不伤害百姓利益,对营利性医院的经营还是有一定促进作用的。对营利性医院来说,承包科室给医生定经济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医院发展,但指标太重,压力太大可能导致医生为完成指标而配药,加大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监管部门意见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发现一间查处一间
早几年, 国家卫生部就明确规定,严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或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这与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是两码事。
违规科室以医院的名义对外接诊,提供诊疗服务,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将会严重扰乱医疗市场。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还会导致政府办的非营利性医院社会形象沦丧。今年,我们将会对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发现一间查处一间。
律师说法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律师莫井柳:院中院是对病人的欺诈
我认为,这种利用公共资源牟取私利的承包或出租行为是违法的,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利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条件,进行私人投资经营而牟取暴利的话,不仅侵犯了公共资源,而且还可能造成大量税收的流失。并且,医院将部分科室暗中承包或出租给他人,严格来讲,其实是对病人的一种欺诈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为一些没有行医资格的“江湖医生”进行非法行医、坑害病人提供了方便,当然也可能为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医院将部分科室承包或出租他人,可能有高额获利,但我们认为,医院承担的风险也不小。第一,是行政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是民事责任。如果承包或出租的科室发生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话,医院是要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医院与承包人或承租之间产生纠纷后,由于双方的承包或租赁关系属非法,权益也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另外,作为承包人或承租人来讲,如果没有从医资格而非法行医的话,将有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我们建议医院最好能够谨慎处理此类问题,不要将一些科室承包或出租给他人,以免损害病人的利益和医院自身的声誉,就诊的病人如果发现问题也可以投诉,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查处此类问题。
专家建议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医院教授孙洛平:
联合购买高档设备可减少院中院现象
有一部分医院违规操作是引入外来资本购买高档医疗仪器设备,对于这种由于医院缺乏资金而展开的合作,我想从提高经济效益的角度,提出一些解决医院资金不足的建议。目前,我国的医疗体制还没有完善,医院各自为政,市场协调程度较低,无法达到资源共享。比如,针对某项疾病的治疗,对于需要用的一些高昂的医疗设备,各间医院都不惜重本购买。可是,在经济学的角度上来看,医院竟相购买高档设备的做法值得商榷。毕竟一些医疗设备的成本太高,而如果几间医院联合购买,不但可以减少医院运行的成本风险,而且可以使社会资源最大化。
当然,如果实行医院共建高档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中心,有些人会提出疑问,觉得因此会产生一个医院之间的市场协调问题,甚至会造成垄断,这对于中小医院来说是不公平竞争。但是,如果这种市场协调的成本比以往医院单独作战的的成本低,各间大医院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做好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按市场规律办事,也有助于无力购入高档医疗设备的小医院。我认为,只要解决医院竞争中必需的资金问题,提高高档医疗设备的运用效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减少医院违规操作“院中院”项目了。
辣评 大医院更要自律
时报记者 犁 田
中国医疗体制的改革及行业管理问题,随着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对北京新兴医院“包治百病”神话的揭露,再次浮出水面。
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男科病防治中心主任郭应禄教授所说:“过去我们的斗争对象是‘电线杆医院’、‘厕所医院’、现在恐怕要转移到‘电视医院’了。”事实上,诚如郭应禄教授所说,无照游医靠乱贴广告招揽病人的“电线杆医院”、“厕所医院”,以及某些靠做电视广告而发达的“电视医院”,危害都很大,殊不知,某些靠在大医院这棵“大树”下进行不良经营的“院中院”,危害更大!
本报《健康金版》本期策划了一个关于披露“院中院”黑幕的专题,再次给医疗行业管理敲醒警钟:对社会上林林总总、大大小小医院的管理,是一个“人命关天”的命题,从来都是大事,绝对不能等闲视之!
关于“院中院”问题的探讨和披露,已经是老生常谈了,记得前不久,《经济日报》就曾经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深入的披露。而在采访过程中,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告诉我们记者,早在几年前,国家卫生部就明确规定,严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或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这样看来,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早就知道“院中院”的危害并明令禁止,但为什么却屡禁不止,个中原由不得不令人深思。
我们探讨的“院中院”的问题,其实就是某些个人或机构打着大医院的招牌,进行医疗活动而出现的现象。因为这些个人或机构,自身不具备生存能力,只能靠寄生在知名度高、品牌大的大医院下面。而由于这些个人或机构所开办的都是些诸如疑难杂症、整容隆胸之类的诊治项目,其收费高、利润大,给“大树”的供奉也大,所以,某些大医院就只能大开“绿色通道”,或者睁只眼闭只眼。
如今,由于有关部门开始严格监控了,那些“院中院”并不是彻底关闭了,而是,合作双方以各种方式隐蔽合作真相,将“院中院”从“地上”转到“地下”,甚至采取瞒天过海的手段,逃避管理部门的审查,从而使那些本来就不合法、不合规的“院中院”变得“合法”、“合规”起来了。
本来,大医院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开办一些医疗项目,如果管理得当,这不失为一举多得的好事情,许多大医院就有过这方面的成功案例。然而,问题就在于,某些大医院与别人的合作,是松散型的,是“坐地收租”式的,他们对合作方的质量、收费等核心问题均没有给予有力、有效管理,从而使某些“院中院”在放任自流当中干起某些违法勾当。对此,我们要给某些大医院提个醒:你的招牌大、知名度高,假如一旦被某些不良分子所利用,那么,蒙蔽性就更大,危害就更大!当然,我们无权去干预医院的管理,但是,任何事情应有个谱,不论你跟谁合作,都必须严格把关,加强管理,严防死守,将患者的生命当成自己的生命。
所以,面对某些“院中院”的危害问题,我们不得不大声疾呼,大医院更要自律,要以道德良心,对人命关天的大事负责!
来源: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