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对话《医院的法律风险》一书作者李庆生
本期主人公:李庆生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律顾问、医务科科长。1983年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外科临床工作,专长于整形外科、手外科、显微外科、美容外科和烧伤外科。副主任医师。1996年开始自学法律,并于2002年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成为同时在医学界和法律界获得执业资格的人士。近日,李庆生及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谭家驹等共同编撰的《医院的法律风险》一书已正式出版,该书融合了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对医疗纠纷中的医患双方都有一定的启示。
2003年12月的最后一天,我们医院历史上第一宗医疗官司终于在历经8年多后终审结案。这是1995年初一位产妇在我院生产后引发的医疗纠纷,在这个医疗纠纷中,我们的医生、医院管理者第一次成为被告,这是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建院100多年来历史上第一次遭遇的医疗事故官司,也是我们作为医生、医院管理者第一次被病人告上法庭的官司。这时候,我们才发现,医疗官司离我们是那么的近,我们每天所从事的医疗工作稍有不慎,随时都有可能成为被告。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成为每一个医院管理者回避不了的现实问题。
———《医院的法律风险》后记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认为目前在医疗立法方面有哪些亟待完善的地方?
李庆生(以下简称李):目前医疗立法准入制度方面亟待完善。准入制度包括医生的准入及医疗机构的准入。医疗机构的准入即是什么样的医院可开展什么样的医疗行为,从事什么样的医疗活动,如试管婴儿的培育,器官的移植等都必须是有特殊资质的医院才能进行;医生的准入是医生的专业水平,包括医生的培训,医生经系统的培训达到一定水平后才能做某些手术。只有规范了上述医疗行为,才能提高医疗质量,才能减少医患纠纷。
记: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存在哪些不足?
李:过去我国的医学教育着重于医学知识、医疗技能方面的培训,而轻于医疗法律、医学伦理方面的教育,有些医学院校在这些方面甚至可以说是空白的,在这种教育模式培养的医疗工作者在医疗学术方面是专家,但在医疗法律方面的知识是匮乏的。如医师往往忽视了患者参与医疗决策的知情同意权,忽视了患者在经济上的承受能力,忽视了患者的隐私等等,当医疗过程中出现医疗损害结果时,又不能用法律知识去分析,往往强调是医学并发症或意外,以回避责任,造成医患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医患矛盾加大的现象。
记:您认为目前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在哪里?佛山地区医疗纠纷的情况怎么样?
李:医疗纠纷在近几年比较多,这与医疗制度改革、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国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有很密切的关系。佛山改革开放走得比较快,医疗纠纷的现象也是比内地明显增多。2003年医疗官司6起,据我们医院今年上半年统计,医疗纠纷共47例,较过去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记:在很多医疗纠纷中,医院没有尽告知义务成为患者上诉的理由,您的书中也引用了好几个这样的例子。在这个问题上,患者是处于弱势方,他没法判断医院是否尽了告知义务,因为患者不懂医学知识。医患双方如何去面对这个问题?
李:告知在医疗纠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大到损伤性的医疗行为,小到很简单的医疗服务都会引起纠纷。假如医生认真履行了告知义务,很多纠纷都是可以避免的,就算是要对病人进行一些损伤很大的手术,如果事前医生详细告知了病情,治疗方案及后果,由病人参与选择,病人在知情后都会坦然面对所选方案的副作用。
虽然医院都强调医生要做好告知,但事实上很多医生都做得不够好。这不是医生不愿做好,也不是医德医风问题,而是是否存在共识问题,医生认为最好的治疗方案,有时未必是最适合病人。比如对乳腺癌的治疗,切除是根治,病人的生存率可提高到5年、10年之久,单纯从治病人角度这当然是最好的方式,但病人注重生存时间的同时更注重生存质量,她们还要考虑到体形、美观等。
记:现在一听说医疗纠纷,人们总是不自觉地认为责任在医院。客观地说,你认为产生一起医疗事故是医生的事还是患者的事?
李:人们有这样的想法是很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大部分纠纷的发生都与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有关,如缺少知情沟通、服务不到位、医疗费负担过重、治疗未达预期目标等等。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因医疗费用负担过重而又未达期望值所引发的医疗纠纷现象越来越普遍,正如本书主编之一谭家驹院长所说:“在人生命最后的一年半年,他可能耗尽一生的积蓄花在疾病上。”在疾病的医疗过程中,医者的医疗行为起到主要作用,所以,要防范医疗纠纷的风险首先是从医者做起,虽然不能杜绝医疗纠纷,但是可以做到最大限度地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记:医疗纠纷对于医院及当事医生意味着什么?
李:医疗纠纷对医院和医生都意味着很沉重的负担,对医院声誉也带来负面影响,一些医院为了减轻医疗纠纷的影响,往往是采取私了的办法解决纠纷。而对当事医生来说,一旦医疗纠纷被定性为医疗事故,若是一级或二级医疗事故,将影响医生前程,如职称晋升,严重的甚至吊销执业资格。
记:患者是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医学知识,很难取证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你觉得是医院还是病人更应该得到声援,更应该学会维权?
李:医患是一个互动的群体,医生与患者的目标都是为了战胜疾病获得健康,都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虽然在医疗知识上,医生占优势,因为他至少接受了五年以上系统的医学专业培训。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生成了被告,这时,医生站在被告席上,他成了弱势的,因为他将面临负医疗损害法律责任的危机,因此,医生与患者都应该学会维权,这本书对医生、对患者在维权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
记:作为医方,对医疗纠纷是否也有一些认识不足?你书中说到一个例子,说明很多医疗纠纷实际上是服务态度引起的。您认为医院怎样才能在医务人员中较好地贯彻它的服务理念?
李:不断地进行培训是医院灌输服务理念的重要方法,比如市一医除了定期让医院领导轮流上讲课外,还经常请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人士来培训医务人员,甚至请一些专门从事培训服务的机构来向医务人员灌输最新的服务理念;此外经常性地开展医疗纠纷的专题学习,将已发生的纠纷作为案例,剖析产生纠纷的原因,让医院中层一起学习探讨,然后向基层医务人员贯彻,通过对医疗纠纷的学习分析,促进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建立一种新型的医患关系。
记:您认为应建立一种怎么样的医患关系?
李:医生怎么说,患者怎么做,那是以前的医患模式。现在新型的医患关系是:医生要详细地告知患者病情,同时告知这种疾病的治疗方法、方案以及医生建议采取的方案,让病人参与到医疗决策中来,当最后的决策权如有分歧时,就尽量找到一个共同点,在不违反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的意愿。所以,一旦真有纠纷,就不会是单一某方的责任。
记:您的书中大量的事例来源于佛山地区的医院吗?
李:本书中共用了41个实际发生的医疗纠纷、医疗损害案例,其中大部分是我们自己所处理过的本院纠纷案件,力图通过这些典型的、真实的医疗事故的评析来帮助读者准确理解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记:从书的目标读者看,您的这本书显然是站在医院、医生的角度,为维护医院及医生的利益而写的。按照普通百姓的想法,病人进了医院,就如无助的婴儿,一切都完全看医生的了。您为什么要写一本书来维护强势群体,而不是弱势群体?
李: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大部分都与医生的责任心和服务不到位等缺陷引发的,因此,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还是在于医务人员。我认为,这本书不是维护医生的利益,相反是针对医生的行为进行评析,从而给医务人员一种风险危机,给医者压力,让医者意识到医疗法律责任风险,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利益。
李庆生医生对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感触颇多。
时报见习记者 章佳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