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各类商贸欺诈行为为害甚烈
自2005年国务院专门部署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以来,我国相关执法部门重拳出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各类商贸欺诈行为。今年,又把打击传销作为打击商业欺诈的一项重要任务。该专项行动实施一年多,已经取得初步成效。这是记者从今天在这里结束的“诚信兴商高层论坛”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在国际上被公认为与洗钱、贩毒并列的三大毒瘤之一的商业欺诈,在我国正处于高发时期,既花样繁多,层出不穷,又流毒甚广,为害甚烈,已成为我国政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方面,2005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万余件,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4万余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2300件。2006年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共监测医疗广告86万条,责令改正1.5万余条,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2998件。经过整治,社会反映强烈、内容严重违法、表现形式低俗的虚假违法广告大幅减少,广告总体违法率下降。
在打击非法行医方面,自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的一年时间里,全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取缔无证行医13.2万余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4.4万余户,清理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4971户,查处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其他违法行为6.8万余户;对209名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在整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方面,重点打击了商业零售企业虚假促销,商业零售企业超出合同期限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美容美发等服务业和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对外贸易领域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