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美容前先看“卫生许可证”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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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香港广场开展以“关心卫生标准、关爱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卫生标准宣传咨询活动。

卫生部门提醒市民,在进入公共浴室、美容美发、足浴场所等消费时,应注意其是否于醒目区域张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因为这些公共场所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而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公共场所,其卫生条件难以保证。

此外,市民在选择这些场所时,还应留意毛巾、拖鞋、理发工具等是否一客一换;清洁物品与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分开存放;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标签上是否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地;从业人员在提供手与顾客皮肤直接接触的服务前,是否认真清洁手部等;一般美容店不得进行创伤性美容术。

据悉,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涵盖了7类28种场所,其中旅店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美容店和游泳场所等和市民生活最为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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